温馨提示
1、我社在不减少景点、不降低标准的前提下,我社有调整行程游览前后顺序的权利;
如客人想增加行程外景点,在不影响其他游客的条件下,由客人签字认可后自愿添加,费用现付,无进店,无强消。
2、我公司不提供自然单间,如遇单男单女安排三人间入住,或由客人自行包房入住;
3、游客如因个人原因临时自愿放弃游览、用餐、住宿、门票等,费用不退;
4、贵重物品游客随身携带或交有关部门保管,如发生丢失,由客人自行负责;
5、如遇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游览变化和景点减少,我社只负责退还门票差额,不承担由此造成损失和责任。
特别备注:游客享受按保险公司规定的旅游团队意外保险待遇,非旅行社原因造成的各类意外伤害,产生的费用由游客先行垫付,事后按照保险公司《旅游保险条例》赔付。因自身疾病在当地需要救治我社会尽力提供相关帮助和协调,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