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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果树瀑布/黄果树、遵义、南江、精华空卧5日(专车、专导、每周6发团/成都到贵州旅游线路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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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编号:671847

黄果树瀑布/黄果树、遵义、南江、精华空卧5日(专车、专导、每周6发团/成都到贵州旅游线路推荐

山水价:¥1480元起 门市价:¥1880元 起价说明
发团日期:天天发团
服务承诺:
套餐类型:
每周六发团
出发月份:
3月4月5月
出发日期: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
出游人数:
成人 儿童  

提供该线路的企业是普通会员,没有在线预订功能!

  • 线路特色
  • 参考行程
  • 途经景点
  • 参加须知
  • 温馨提示
  • 付款方式
  • 最后更新:2017-05-02
一车一导,不换车,不换导游

参考行程

黄果树  遵义  南江 精华空卧5日

(一车一导,不换车,不换导游)

第一天:晚上火车东站集合,乘坐旅游专线前往千瀑之城贵阳

 

第二天:贵阳-遵义        餐: 中 、晚                 住宿:贵阳

早上8:00左右火车站出发前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息烽集中营(讲解费已含),(游览时间1小时20分钟左右) 这里曾是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军统局设立的规模最大、等级最高的一所秘密监狱 ,从1938年至1945年曾经关押过杨虎城、张露萍、小萝卜头爱国人士3000多人;之后乘车跨越贵州第一大河—乌江,前往中国革命圣地—遵义会议会址(讲解费已含)(游览时间:2小时左右),红军总政治部旧址,长征纪念馆等,登365级石阶,攀红军山烈士陵园,缅怀苍松翠柏下的红军长征英雄(游览时间:30分钟左右)。之后乘车返回贵阳,大约19::00左右抵达贵阳。

 

第三天:贵州-黄果树      餐:早中晚                 住宿:贵阳

 

早上7点起床,7:30分早餐,8点出发进入景区,参观国家AAAAA级旅游区—黄果树景区(门票挂牌180元),换乘景区环保车(50元/人,费用已含)—前往喀斯特水上石林之称的天星桥景区游览1小时)(车程15分钟),您可以,漫步数生步、水天一线、看“空灵”、风帆石、穿越长青峡、侧身岩、观鸳鸯藤、美女榕、天星湖、“高老庄”等;前往游览亚洲第一大瀑布—黄果树瀑布游览2小时,黄果树瀑布高为77.8米,瀑布宽101米,领略其秀美壮观,穿越西游记中神奇的水帘洞,路过犀牛潭等景点;然后乘景区观光车前往

被誉为中国最宽的瀑布之称的陡坡塘瀑布游览约20分钟中餐后乘车赴南江(2公里,约3个小时车程)。

 

第四天:贵阳-南江         餐:早、中                  住宿:火车

早上7点起床,7:30分早餐,8点出发参观南江景区,南江大佛、石上森林飞龙栈道、群猴拜观音、花果山、神秘的面孔、南江神、狮身人面象、天外天瀑布、索桥、金钟瀑布、万珠瀑布、将军岩等景点(约2小时)。中餐后返回贵阳,大约15:30左右抵达贵阳,结束行程!旅游车统一送至机场及火车站(本天能送18:30以后的飞机及火车,只要是18:30以     后的火车及飞机,旅游大巴统一送至机场或火车站,客人自行在机场及火车站等候)

 

第五天:早上回到成都,结束愉快的贵州旅途!

 

标准标准:

1、住宿:全程入住空调标准间,

2、门票:以上行程内所列景点门票及所列电瓶车

3、车:游览景点的4天为空调旅游车,保证每人正座,接飞机为普通车;

4、餐:含3早5正餐,八菜一汤,十人一桌(20元/人/餐的标准);

5、导:挂牌中文导游服务,接送飞机或火车为工作人员,不是导游;

 

特别声明

1、  自由活动期间不含任何服务,人身和财产损失旅游者承担。

2、  行程中旅游者自身原因未享受的项目费用不退。

3、  本行程具体游览顺序我社根据实际情况经过客人同意可以调整,游览内容不减少。

4、  凡不可抗力和第三方原因等非因我社原因造成的游览及费用变化,我社不承当相关任。

5、  旅游意外险由游客自理、并自身注意所处环境治安状况和游览安全等人身财产安全。

地接质量主要参照《意见单》内容为准,行程中曾投诉过的已解决的问题不能作为后续再投诉内容。若产生争议,以《新旅游法》及《合同法》或相关旅游法规规定处理。

旅游过程中每天每人含一瓶水!!!

一、旅游合同补充说明

鉴于《旅游法》实施,为保证双方签署的主合同符合《旅游法》的规定,对旅游主合同做如下补充说明:

2、旅游者参加旅游活动,享有《旅游法》规定的权利,并承担《旅游法》的义务。

3、旅游者要求旅行社安排娱乐旅游项目,由旅行社向旅游者明示价格,旅游者选择的,由旅游者现场签署自愿参加娱乐项目的书面文件。

3、旅游者可以选择在自由活动期间自由活动,也可选择自去购物场所自由购物,旅行社不得强迫旅游者进入购物场所,也不得强迫购物。

4、由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环保法律和政策要求,客人游览景点期间,旅游大巴停运,期间可能不会开放车内空调或暖气,同时为了保证各位团友的财务安全问题,禁止个别团友单独留在旅游车上,敬请谅解。

4、旅行社特别提醒旅游者,在自由活动期间,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

5、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包价旅游合同中的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但如旅行社有正当理由的(如机票、签证等无法转让)旅行社可以拒绝该请求。

七、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前款规定情形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双方约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1、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4、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九、旅游途中遭遇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旅行社应当对旅游者做出妥善安排。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十、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以及本补充协议,旅游者已知悉且认可了。

二、风险须知及安全提示书

一、确认出行安排:签约后、旅游者解除的,给旅行社造成损失(该损失可能会涵盖旅游费用的大部分),该损失需由旅游者承担。

二、有效身份证件:游客出发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旅游合同,如因个人原因没有带有效身份证件造成无法办理入住、乘机等手续的损失,游客自行承担责任。

三、甲方签订合同的代表必须征得合同内所有游客的同意,方可代表甲方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并遵守【旅游法】;合同变更的相关事宜也必须由合同签订人携带合同到旅行社进行变更。并携带旅游合同及附件到海南旅游以便工作人员核对信息,如信息不符,我社有权拒绝接待,由此造成的我社的经济损失由游客承担。

四、健康说明:贵州早晚温差大,雨水充沛,请带好必备的防晒用品、太阳镜、外套及雨伞。同时配备清热、解毒的药品或冲剂。游客在充分了解贵州实际情况的前提下,确认自身条件能够适应完成旅游活动,如需随时服用药物的,请随身携带并带足用量。

五、因个人隐瞒即有病史和身体残障在旅游行程中引起的疾病进一步发作和伤亡,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现有的保险公司责任险和意外险条款中,此种情况也列入保险公司的免赔范围。旅行社为非健康医疗专业咨询机构,无法判定游客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游客在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即视为游客已经了解本次旅行的辛苦程度和贵州当地实际情况的前提下,并征得专业医生的同意。

1、报名时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者,请咨询医生是否可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根据自身情况备好常用药和急救药品,因自身疾病而引起的后果,游客自行承担责任;出团前游客须签字确认《旅游者健康状况确认书》。

2、游客出现急症请主动通知工作人员,旅行社将协助游客就近送往当地医疗机构检查治疗,但不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

3、有听力、视力障碍的游客须有健康旅伴陪同方可参团;个人有精神疾病和无行为控制能力的不能报名参团。

六、未成年人保护及75岁以上客人(旅游者预订)提示:旅行社不接受未满十八周岁、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单独参团。未成年人必须有成年人陪伴方可参团,一起报名参团的成人即为其参团过程中的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做好未成年人的安全防范工作,75岁以上客人参团,必须由家人及子女在了解行程后,确保参团者身体健康,同意参加此行程。

七、安全防范:旅行社的导游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无法为游客提供一对一的服务,旅行社工作人员在接待游客报名时已经充分告知本行程中的注意事项和对游客身体健康的要求,旅游活动中游客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和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保管好个人财物,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八、旅游保险说明:旅行社已经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建议游客购买旅游人身伤害意外险,为自己提供全方位的保障。旅行社责任险是旅行社投保,保险公司承保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因疏忽、过失造成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的险种。旅游者报名时可要求旅行社代买或自行购买旅游意外险,发生意外伤害时,以保险公司保单约定责任的赔付额为最终赔付,旅行社不再进行赔偿。游客应保证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游客自身疾病不在保险赔付范围之列,由自身疾病所产生一切费用均由游客自理,一切后果均自担,旅行社及保险公司均不承担责任。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人身及财产损失,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我社给予协助。游客在旅游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时,旅行社协助游客联络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向保险公司报案,游客或其家属自行缴付医疗费用,因游客或家属拒付医疗费用造成的各种伤害和风险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治疗结束后,旅行社出具证明协助游客办理保险赔付的相关手续。

九、必须严格遵守行程内景点安排的游玩时间!行程先后顺序在实际游览中可能会调整,但景点不减少。

十、夜间或自由活动期间宜结伴同行并告之导游,记好导游电话备用。注意安全,保管好个人财物,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好如有遗失本社概不负责,自己下榻的酒店的名称位置也要记牢,不要随便相信陌生人,特别三轮摩托车,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十一、特殊情况解约:因旅游行程涉及的国家地区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污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可能严重危害及旅游者的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未能协商变更合同的,均可在行前通知对方解约,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返还旅游者。

十二、人身财产安全提示:

1、注意饮食卫生:提高防护传染病、流行病的意识。注意用餐卫生,不食用不卫生、不合格的食品及饮料,旅游者自行在外用餐时,注意环境卫生,在海南当地尽量少在路边小摊用餐。

2、做好个人防护:如旅途涉及热带、海滨、等特殊气候、地理条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充分了解目的地情况,备好相应的服装鞋、帽,做好防晒、防蚊虫等工作。晕车的旅游者,备好有效药物,旅途中有不良反应及时说明。

3、注意人身安全:请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切记单独行动,注意人身安全,旅游途中因特殊情况无法联系团队的或遇紧急情况的,应立即报警并寻求当地警察机关的帮助,各地宾馆设施均有差异,请游客入住时注意安全、防止滑倒,洗澡时间不宜过长。

4、慎选自选活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能够控制风险的自选项目,如有心脏病、高血压、恐高症等勿选择刺激性或高风险活动,请充分了解活动知识,服从指挥,建议另购特定保险。

5、防范水上风险:水上游览或活动时,应加倍注意安全,不可擅自下水或单独前往深水区或危险水域,应听从指挥和合理的劝阻。

6、遵守交通规则:通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或地下通道,行车途中系好安全带,请不要随意在车内走动,老人和儿童要有成年陪护,以防不确定危险,车辆在颠簸路段过程中不要离开座位和饮食,以免发生呛水或卡咽危险。

7、保管好贵重物品: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或申请酒店的保险柜服务,勿放在交运行李、酒店房间或旅游巴士上,随身携带财物稳妥安置,不要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游览、拍照、散步、购物时,随时注意和检查谨防被盗遗失。

8、携带旅行票证:旅行证件、交通票证请随身妥善保管,以避免遗忘、丢失。

9、保持通信畅通:请保持手机号码与预留在旅行社的一致,保持畅通有效,并注意将手机随身携带以备紧急联系,由于旅游者提供的手机号码与预留旅行社的不一致,导致无法正常联系的,造成的后果由旅游者承担。

10、理性购物消费:购物时注意商品质量及价格,并向商家索取正式发票。

 

十三、第三方责任告知:

1个人消费:非旅行社行程安排的购物点、娱乐等项目,属旅游者个人消费行为,如产生纠纷或损失,旅行社概不负责。

2文明出行,自觉爱护景区的花草树木和文物古迹,不任意在景区、古迹上乱刻乱涂。如无意购买请不要与小商小贩讲价还价,一旦讲好价格而不购买的话容易与当地居民产生矛盾;出游请保持平常的心态,遇事切勿急躁,大家应相互体谅,互相帮助。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与旅游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旅游者在海南当地游览行程中所签的证明,确认书等其他书面性的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与旅游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旅游者或旅游者代表(签章):                     组团社(签章):                        

身份证号:                                               组团社营业许可证号:                     

(24小时)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途经景点

    参加须知

    ——对不起,暂无参加须知——

    温馨提示

    ——对不起,暂无温馨提示——

    付款方式

    网上预订:直接通过网站下单,在线选择产品并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订单。

    电话预订:拨打咨询/预订电话,由客服帮助您完成信息的确认和下单操作。

    签约方式

    在线签约:通过在线签约页面进行签约,付款成功后,将通过电子邮件接收电子版合同,与门市签约及传真签约同等有效。

    传真签约: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后,通过传真进行签约。

    上门签约:四川中青旅在成都市内为您提供上门签约、收团款服务。您确认合同并签字后完成签约。

    门市签约:在公司进行签约付款。地址:成都一环路西一段160号百花商务楼417室、

    付款方式:

    网上支付:网上银行、信用卡、第三方支付(支持开通网上银行的储蓄卡及信用卡)

    门市支付:门市现金付款,转账支票,刷卡。

    对公汇款:通过银行将相关款项汇至指定账户。查看汇款帐号

    发票说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本产品提供旅游费发票,不提供其它类目发票。 如何获取发票

    付款账号

     

    账号:6217 0038 1001 4228 269

     

    开户名:蒲杰

     

    开户银行:建行四川省分行

     

     

    账号:6225 8812 8251 1731

     

    开户名:蒲杰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成都分行顺城大街分行

     

      

    账号:6222 5205 3032 2490

     

    开户名:蒲杰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

     

    账号:241850614@qq.com

     

    户名:蒲  

     

    账号:6217 8531 0000 2638 575

     

    开户名:蒲杰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成都双林路支行

     

     

           公司账户

    账 号:1158 0908 5636

     

    户 名:四川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行四川省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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