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标准: 1.住宿标准:拉萨、八一镇住宿为经济型标准待评3星酒店双人标准间; 全程双人标准间,一人一床,全程不提供自然单间,产生单房差由客人自理,酒店加床为钢丝床。 2.用餐标准:全程7早12正餐,正餐餐标15元/人正餐(十人一桌,八菜一汤,不含酒水),以川菜为主,如有忌口者可自备食物,酒店均含早餐。由于客人原因旅游期间没有用餐,餐费概不退还。 3.景点门票:布达拉宫200、大昭寺85、纳木错120、鲁朗60、卡定沟20、扎什伦布寺80(提示:1.如遇门票价格调整(一般景区问口会贴有告示或相关文件通知书),涨价部分由客人自理;2.由于布达拉宫(文物保护)门票每日限量销售,参观时间可能提前或延后,由此要调整游览行程先后顺序,但游览内容不会减少,敬请游客谅解;3. 因天气原因不能前往则更换为别的景点,费用不退;4. 行程中赠送项目如客人自愿放弃,费用不退) 4.用车标准:当地旅游车,车型根据此团人数而定,保证每人每正座,若客人自行放弃当日行程,车费不予退还。旅游专 业大巴车(因西藏特殊气候条件,西藏地区旅游车辆均无空调设施,因高原长时间行车,途中车辆负荷较大,可能会遇 到汽车抛锚并影响行程的情况,旅行社对此会迅速做出补救措施,请游客做好心理准备) 5.导游标准:普通话导游服务 6.交通标准:石家庄北站—拉萨—石家庄北站往返空调火车硬卧(火车上餐自理)直达或者西宁/兰州中转联程票,以出团通知为准, 只保证出团,不保证车次、不保证铺位、不保证是否挨在一起,确认以后如出票,客人取消只退未产生并扣除手续费的 票面金额。 7.购物及自费:全程3个购物店,(景区内小摊以及购物不算购物店),如需购物或参加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并和旅游者协商 一致,同时在当地补签以上自愿去购物店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相关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