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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编号:648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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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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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须知:
◆新疆地域广大,具有浓郁地方特色及不可复制的景点、购物及活动较多,旅行社无法在常规行程中全部包含。行程万里,为不留遗憾,合理而可能的满足大部分游客的需要并确保行李安全和不产生纠纷。我社将特色景点及活动作为推荐自费项目罗列。客人可根据兴趣及自身条件自愿自选参加。同车游客有50%以上同意参加行程内推荐的自费项目,并经客人签字同意,导游方可陪同大部分游客前往。个别如因(已参加过、条件限制、不感兴趣等原因)不参加的,经客人同意签字由导游妥善安排休息或自由活动。在休息点或景点门口按约定时间等候其它客人。
◆儿童收费:儿童1米以下不占车位不占床。1米以上不占床的儿童仅收车位费,产生其它费用客人自理。
◆在旅游行程中,因不可抗力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或者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旅行社不得不调整或者变更旅游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时,旅行社会事前向旅游者作出说明;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在事前说明的,在事后作出说明。造成无法参加的景点或游览项目,旅行社负责更换同等价格景点或退还游客门票差额。赠送的、推荐的项目因天气或其它不可预计的原因不能前往或是个人自身原因无法参加的不做等价更换,不退任何费用。
◆请客人务必遵守导游的安全提示、注意事项及时间提示。
★游客的投诉以在当地意见书及签字证明为准,请游客务必认真填写意见单。恕不受理团友因虚填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
★提示:本人已经完全理解并知道旅游行程单中(游客须知)中的全部内容。客人签名:
付款方式有哪些?
目前可以选择门市付款、网上付款、对公转账等。门市付款可以付现金
本社在中行、工行、建行、农行开设了银行账户(相关账号如下),同时还开通了上述账户网上银行,您只需要选择距离您最近的银行汇款或在网上支付即可!
公司账户到账时间同城为24小时,双休日或节假日顺延;个人账户汇款即时到账,更方便快捷。
新疆金桥国际旅行社 公帐:
开户名称: | 新疆金桥国际旅行社 | 三日到账 | |
开户行: | 中国银行 新疆 乌鲁木齐市 新华北路支行 | ||
帐 号: | 108200645105 |
委托个人收款账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新疆.乌鲁木齐市经二路支行营业室 户 名:刘 龙(收款人) 卡 号:622208 300200 2571 859 | |
银 行:中国农业银行.新疆.乌鲁木齐.头宫分理处 户 名:刘 龙(收款人) 卡 号:6228 4808 9042 0470 415 | |
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区分行.扬子江路支行 户 名:刘 龙(收款人) 卡 号:6227 0045 3030 4467 397 | |
银 行:中国银行 新疆分行 碾子沟支行 户 名:刘 龙(收款人) 卡 号:621661 83000 11323 4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