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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编号:639442
提供该线路的企业是普通会员,没有在线预订功能!
游 客 须 知
郑重承诺
² 全程由专线导游陪同,绝不转团、卖团!
² 未经游客签字同意,绝不私自删减行程景点;行程过程中,绝无强制自费项目、购物!
² 我社若违反此承诺,而对游客造成的不必要的损失,我社将按旅游法规定1-3倍进行赔偿游客!
友情提示
Ø 此行程为海滨线路,需备防晒用品,雨伞,自带洗漱用品;出行前请带好衣物及常被用品。
Ø 住宿为渔家吃住一体的,如客人自己放弃用餐费用不退;目的地为海滨城市,客人用餐时可能出现水土不服,为了避免,请在吃海鲜时,不要喝啤酒、喝冷饮,用餐时尽量多吃一些醋和大蒜。
Ø 住宿原则上为男女分开住,若产生单男单女需补房差;由于住宿为渔家,房间条件不及城市宾馆酒店;另海边旅游度假村,离海较近,房间内出现潮湿、霉味属正常情况,敬请谅解;
Ø 此行程景区大部分与停车场相隔一条马路,过马路时请注意安全。
Ø 景区内的出售的特产,建议游客不要购买,以免上当受骗。
Ø 下水前做适当的准备活动,以防下水时抽筋;海边戏水,请勿超越警戒线,不习水性者,切勿独自下水
Ø 游泳时请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活动;携带儿童的游客,请照顾好自己的儿童。
Ø 海边岩石较多,因长期淹没在海中,所以比较湿滑、且上面附着有比较锋利的贝壳,登上岩石时注意安全。
Ø 由于景区人员混杂,请看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物品,以免丢失或被盗。
其他说明:
² 【质量投诉】
u 旅游结束前请务必、如实填写《意见反馈表》,对没有填写或回程后提出与意见表相冲突的意见和投诉,我社有权不予以处理;
u 游客上车出发前,务必带好此“游客须知”与行程单并签字或盖章,以免出现问题不能及时处理;
u 游客在外如有投诉,请拨打质检电话15153227667,游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上车,否则旅行社做自动离团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² 【购物补充说明】
u 山东省对商品都有严格管理,同一类产品在山东省内不同商家(山东省旅游局特许旅游购物店内)商品不会有较大价差。但国内各省之间会存在差别,请您仔细做好攻略后谨慎购买。以下推荐商店是旅游局指定的购物店是游客和当地人的购物场所,不排除某些商品出现略小价差现象,请您自行甄选,我们不承担退换差价的责任;
u 购物活动参加与否,由旅游者根据自身需要和个人意志,自愿、自主决定,旅行社全程绝不强制购物。除本补充确认中的购物场所外,无其他购物店;如果您此次出行有购物需求,请携带现金、银行卡、信用卡;
u 游客在本补充协议约定的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非商品质量问题,旅行社不协助退换;
u 游客自行前往非本补充协议中的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u 如遇不可抗力(天气、罢工、政府行为等)或其他旅行社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公共交通延误或取消、交通堵塞、重大礼宾等),为保证景点正常游览,旅行社可能根据实际需要减少本补充说明约定的购物场所,敬请游客谅解。
² 【自费景点补充说明】
u 旅游目的地具有丰富的娱乐活动丽的自然风光,可以在自由活动期间,根据自己的喜好,自愿选择自费项目,相信自费活动会带给您不同的体验;
u 自理项目是指为了方便游客游览及更好的游览景区,由景区提供的小交通(例如景区内的电瓶车、索道等)或健康用品,是在景区游览过程当中游客的自主选择。主体是景区与游客,旅行社不做任何推荐,与旅行社无任何利害关系;
u 所有自费项目绝不强迫,如达到自费项目对应的成行人数,且在时间、天气等因素允许的前提下,旅行社予以安排。如因行程安排、天气、景区临时关闭等原因无法安排,请您理解;
u 自费项目参加与否,由旅游者根据自身需要和个人意志,自愿、自主决定,旅行社全程绝不强制参加自费项目。如旅游者不参加自费项目的,将根据行程安排的内容进行活动。旅行社不会售卖此表格以外的任何自费项目,如果全体客人一致要求参加非推荐自费项目,请全团客人签字同意,导游方可安排;
u 自费项目为统一标价,自费项目价格组成包含:门票、车费、导游和司机服务费、停车费、入城费、预定费等综合费用;如您同意参加,须在表格上勾选后书面签字确认。一旦发生纠纷,我社将把您签字确认的文件作为处理依据,以保证您的权益;
u 此售价为10人以上成团的优惠价,如果人数不足10报价将会上涨,具体售价根据参加人数而上涨。或导游将取消自费活动的安排,请您谅解;
u 请您在选择自费项目之前慎重考虑,一旦确认参加并付费后,导游将会进行预订,费用产生后旅游者取消的,将无法退还您费用。
² 【免责及其它约定】
u 凡经确认游客于24小时内退团,扣除车费150元/人;
u 行程内所含景点均为旅行社团队折扣价格,如遇学生证、老年证等证件,报价均不再做优惠以及退款;
u 旅游团发车前,游客因自身原因误点超过发车时间20分钟,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旅游费用;
u 游客请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如超时较长导游有权让客人自行解决;
u 私自携带儿童产生的超载罚款及其他责任由游客承担;
u 游客必须保证自身身体健康良好的前提下,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不得欺骗隐瞒,若因游客身体不适而发生任何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旅行社不推荐游客参加人身安全不确定的活动,游客擅自行动,产生后果,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u 在旅游过程当中,游客应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保管不妥引起遗失及损坏,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u 我社根据天气或潮水实况,景点先后顺序可能会调整但不减少;因交通堵塞、天气、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所产生费用需客人自理;因个人原因临时自愿放弃游览,费用一概不退;
自愿参加购物协议(签订合同时签订)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旅游合同》中未尽事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1. 双方签约的购物活动,将在行程期间进行;
2. 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见的情况导致行程变更或人数太少等原因无法安排时,请乙方谅解,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 乙方应严格遵守导游告知的购物时间,以免延误行程或影响其他客人按时活动;
4. 甲方承诺免费提供前往约定购物场所的交通和陪同服务(但因乙方超时或其他原因产生的费用或遗漏行程,甲方不承担责任);
5. 别提醒乙方谨慎购物、理性消费,是否购物消费由乙方自己选择决定;
6. 方在约定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若非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所购商品确有质量问题,乙方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天内与甲方联系退换(食品、药品及已拆装使用后的商品除外);
7. 旅游产品中以下购物场所,甲方同意参观购物场所。
购物店名称及地点 | 购物店特色及特色商品介绍 | 购物时间 | 注意事项 |
日照海产超市 | 当地特色海产品 | 45分钟 | 购买商品,请一定保留好购物小票! |
日照水晶超市 | 水晶、玉石 | 45分钟 | |
青岛竹炭超市 | 竹炭、日用品 | 45分钟 |
我已阅读并充分理解补充协议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确认:
旅行社已就此次行程的购物相关事宜及相关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我经慎重考虑后,自愿前往上述购物场所购买商品,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办理相关事宜,并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注意保留购物单据、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如因自身原因取消或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因素无法安排的,对旅行社予以理解。
我同意《自愿参加购物协议》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旅游者确认签字:
年 月 日
自愿自费景点项目协议(签订合同时签订)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旅游合同》中未尽事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1. 双方签约的自费景点项目活动,将在行程期间进行;
2. 乙方应严格遵守导游告知的集合时间,以免延误行程或影响其他客人按时活动;
3. 所有自费项目绝不强迫,如达到自费项目对应的成行人数,且在时间、天气等因素允许的前提下,旅行社予以安排;
4. 自费项目参加与否,由旅游者根据自身需要和个人意志,自愿、自主决定,旅行社全程绝不强制参加自费项目。如旅游者不参加自费项目的,将根据行程安排的内容进行活动。旅行社不会售卖此表格以外的任何自费项目,如果全体客人一致要求参加非推荐自费项目,请全体游客签字同意,导游方可安排;
5. 自费项目为统一标价,自费项目价格组成包含:门票、车费、导游和司机服务费、停车费、入城费、预定费等综合费用;如您同意参加,须在表格上勾选后书面签字确认。一旦发生纠纷,我社将把您签字确认的文件作为处理依据,以保证您的权益;
6. 此售价为10人以上成团的优惠价,如果人数不足10报价将会上涨,具体售价根据参加人数而上涨。或导游将取消自费活动的安排;
7. 请您在选择自费项目之前慎重考虑,一旦确认参加并付费后,导游将会进行预订,费用产生后旅游者取消的,将无法退还您费用;自费项目列表如下
编号 | 自费景点名称 | 门市价格 | 注意事项 |
A | 日照太公岛 | 100元/人 | 自愿自费、可选一项或多 项!自由选择 |
B | 日照出海捕鱼 | 100元/人 | |
C | 日照海战馆 | 60元/人 | |
D | 日照帆船 | 100元/人 | |
E | 日照6D影院 | 60元/人 | |
F | 日照桃花岛 | 100元/人 | |
G | 130元/人 | ||
H | 青岛电视塔 | 60元/人 | |
I | 青岛空中漫步 | 100元/人 |
我已阅读并充分理解补充说明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确认:
旅行社已就此次行程自费特色、自理项目事宜及相关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我经慎重考虑后,自愿前往上述按照自己喜好参加自费和自理项目,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办理相关事宜,并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注意保留购物单据、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如因自身原因取消或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因素无法安排的,对旅行社予以理解。
我同意《自愿自费景点项目协议》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旅游者确认签字:
年 月 日
支付宝账号:15930178521@139.com (李国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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