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包含费用】:
1、太原机场起始国内往返机票(经济舱)、机场税;团体机票不得更改、转签;
2、全程当地三星级酒店;我社不提供自然单间,如产生单男单女,需客人补足房差或入住三人间;
3、行程内所列餐食,以中式餐和自助餐为主;酒水自理(如在飞机上用餐则不另补、自由活动期间不含餐);
4、全程提供旅游巴士,专业司机;
5、全程领队及当地导游服务;
6、行程中所列景点的首门票费;
7、旅行社责任保险。
【不含费用】:
1、旅游意外伤害保险30元/人,国内段航空20元/人次;
2、证件费:港澳通行证及签注费140元/人(首次);
3、全程司机导游小费:200元/人;
4、行程中注明的自费景点;
5、一切个人消费,如洗衣、理发、电话、饮料、烟酒、付费电视、行李搬运等私人费用;
6、出入境的行李海关课税,超重行李的托运费、管理费等;
7、行程中未提到的其它费用:如特殊门、游船(轮)、缆车、地铁票等费用;
8、公务活动及专业翻译费;转机/火车期间的餐费;
9、住宿单间差:800元/人;
10、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和非我公司原因(如天灾、战争、罢工等)或航空公司航班延误或取消、领馆签证延误等特殊情况,而影响行程游览安排的,我公司不退费用;一切超出费用(如在外延期签证费、住、食及交通费、国家航空运价调整等),由游客自行承担。
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整(伍万元)每人
为保障游客不滞留境外的事件发生,游客须在出团前将每人人民币5万元的抵押金支付给组团社
保证金用途说明:
1、游客在境外如有自行脱团或滞留不归的事件发生,游客须承担每人人民币5万元的抵押金支付给组团社,并承担因此带来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前往国移民局的遣返费用、公安机关等相关机构的处罚,及因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2、如客人未能同团进出,即视为滞留不归。以下情况都会被视为滞留发生事实,须交纳相应的滞留抵押金。
A、若游客在境外发生自行脱团情况,即为被视为滞留发生事实;
B、若游客未能与团队同进同出,或延期回国,或擅自改签或延长签证,都将被视为滞留发生事实。
3、如果客人因面试、销签不配合,或提供假资料等问题给组团社带来使馆的警告,游客愿意支付赔偿金壹万元人民币;如果造成组团社停签,游客须支付组团社赔偿金 拾万元人民币。
4、如未发生上述1-3项所列情形,将在客人归国、使馆销签后,一次性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