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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编号:623917
提供该线路的企业是普通会员,没有在线预订功能!
此行程后附进店协议,请各组团社连同合同一并签署
接待标准:
住 宿: 全程经济型酒店双人标准间:房间干净卫生,独卫,每个房间均配有热水器,空调,电视,如客人报名人数系单数,我社尽量协调三人间,如无法协调,需由客人承担产生的单房差。
交 通: 高级空调旅游车(车型不定,确保一人一正座)
用 餐: 5早5正(正餐餐标:15元/人。酒店含桌早,价值5元/人)。正餐标准十人一桌,八菜一汤,不含酒水、饮料,如人数不满十人一桌,菜品相应减少
以下条款请各组团社收人之前仔细跟客人讲明
1、 根据新旅游法规定,由于天气原因发生的航班延误或者其他不可抗力产生的延误旅途或者产生的额外住宿、用餐、车费等费用均由客人自理旅行社可协助安排,但不承担费用。
2、 由于航空公司原因取消航班产生的滞留由航空公司负责游客住宿,具体安排及机票改签均须客人本人跟航空公司机场柜台、地勤人员协商解决,如果旅客多或者航班大面积延误,请游客耐心等待处理,旅行社可协助安排住宿和接送但费用均须游客自理,旅行社不承担费用,不接受由于航班取消、延误等产生的费用投诉及其他关联投诉。
行程备注:
(1)接站:全国散客班接送站存在互相等候现象,部分接机工作会由司机代接,请各同行提前做好解释工作,并请一定提供准确的随身手机方便联系。
(2)送站:送团以下午13点为分界,每团分2次送机。13点之前的全部航班以团中客人最早航班时间为准送机。13点之后的航班,以散团中客人最早航班时间送机。因散客拼团,不提供机场换登机牌服务。请和客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3)住宿问题:因入住宾馆登记需要,所有游客须带好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儿童需要携带户口簿原件;旺季住宿可能离市区较远。
(4)退费问题:此团费为提前付费采购的团队优惠价,游客因个人原因临时自愿放弃游览,只退没产生的餐、住宿和门票(旅行社折扣价格)车费不退;
(5)行程调整:以上行程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我社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住宿顺序及景点时间,但决不会出现减少景点,降低标准的情况。
(6)赠送项目(景点):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无法履行的,本社有权更改成其它景点或取消,但不做任何退款处理,敬请游客谅解。
(7)不可抗力:旅游过程中如遇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等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行程无法游览时,我社协助调整,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游客必须配合旅行社的安排,控制损失,不得无故将损失扩大。因游客自身原因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行程的费用增加由游客自理。
(8)脱团问题:请游客遵守该旅游行程,妥善保管有效证件和随身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如现金、金银珠宝等),注意安全。如果游客中途脱团,必须向导游做事先书面说明,脱团过程中一切责任和费用由游客自行负责。
(9)行程最后一天,酒店中午11点前为退房时限,如需延住,请自行与酒店前台协商。
(10)意见单:是评定旅游质量的最终依据,请游客在游览行程完毕后,如实填写意见、建议或表扬内容;
如有接待问题请在当地提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向相关部门提出投诉。恕不接受虚填、假填或不填以及逾期投诉而产生的后续争议,敬请谅解!
国内旅游组团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团体或个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组团社): 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和乙方于 年 月 日共同签署了《吉林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吉林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中未尽事项达成一致,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
1、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条件,甲方要求在游览行程过程中,增加以下当地知名购物场所的参观,从而丰富行程内容,满足旅游六大要素中“购物”的需求。保证产品的质量不含假冒伪劣产品。
购物场所名称为:中国丝绸博物馆 产品种类: 丝绸, 停留时间为: 60分钟 ;
购物场所名称为:梅坞春早 产品种类: 龙井茶, 停留时间为: 60分钟 ;
购物场所名称为:五湖珍珠体验中心 产品种类: 珍珠, 停留时间为: 60分钟 ;
2、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条件,甲方要求在游览行程过程中,为丰富游客的娱乐活动,旅行社提供以下 个当地有特色的活动或景点供游客自行选择,从而丰富行程内容。
活动项目名称为:西湖之夜,
价格:240元/人(普通席),280元/人(贵宾席) 观看时间为: 120分钟;
活动项目名称为:上海夜景(黄浦江游船和金茂大厦),
价格:黄浦江游船100元/人,金茂大厦120元/人,时间为:120分钟,120分钟
第二条、对于此次旅行,旅行社需确保无强迫行为。
我本人已详细阅读了同旅游公司签订的旅游合同、本协议书等全部材料,充分理解并清楚知晓此次旅游的全部相关信息,平等自愿按协议约定履行全部协议并确认:
1、旅行社已就本次旅行的上述协议项目(或购物店或推荐自费项目)的特色、旅游者自愿参加购物或自费项目的相关权益及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经慎重考虑后,我自愿选择并参加上述协议项目(或购物店或推荐自费项目),此协议的签订过程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自愿参加上述项目,并理性消费,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原因无法安排的,我对旅行社予以理解,双方互不追责。
2、本人同意导游在不减少旅游景点数量的前提下,为优化旅游体验,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景点游览顺序。
3、我自愿同意此协议为旅游合同的补充协议,为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效力同旅游合同。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点击进入该银行网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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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交通银行 【点击进入该银行网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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