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参团条件:
1、参团者必须是福建省常驻居民其他省份、暂住人口及蓝印户口暂不受理。
2、如实填写申请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3、有效(户口本的个人页+身份证+照片)复印件1张(合并在一张复印)、户主页复印件1张,单独身份证复印件1张(若是新版,正反均需复印)。(复印件要求清晰、不能涂改)。
4、照片:近半年白底2寸彩照5张(规格为33mm*48mm,请至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中心拍摄,避免退件。白头发及秃头者提供2张白底彩照及3张蓝底彩照)。
5、缴交定金人民币500元(此定金若团员放弃成行,定金恕不退还)。余款于出发前七天交齐,如不获得发证件者,定金退还。
6、因故无法出团者需于出发日前五天告知,并扣总团款的50%;出发前三天内告知者不予退款!
7、旅游过程中不地擅自离团。旅游完毕,需要与团体一齐离境。
提示:
1、本报价为16人以上出团价格,如报名未达到出团人数,本社保留根据情况调整行期、价格的权利。
2、以上景点旅行顺序,我社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根据规定,参加我社组织团队旅行客人,必须随团准时出入境,若擅自推迟或提前返回者,押金没收,由此产生一切后果自负。
4、我社保留因船公司燃油价格变化而调整报价的权力。
5、根据中国海关规定,每人允许携带伍仟(或等值其他币种)及贰万人民币出境自用,禁止携带文物、古董出境、不要代其他人携带物品出人境。客人所携带的摄像机,变焦镜头的照相机(傻瓜机除外)出境必须向海关办理出境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