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须知
A、交通标准:北京往返飞机票及机场建设费/火车硬卧车票,所有出发航班/车次以机票/火车票显示时间为准;团队机票不得改签、更改或退票,火车硬卧车票退票按铁路局规定处理,广西当地空调旅游车,保证每人正座车座。
B、住宿标准:桂林入住七星或同标准(挂三星)酒店双人标准间、阳朔入住锦龙或同标准(三星配置)酒店双人标准间。全程不提供自然单间,如产生单房差由游客自理,请于当地补交单房差。
C、餐饮标准:全程含3早餐5正餐,正餐餐标15元/人,,标准为八菜一汤,十人一桌,如人数不足10人,菜数按比例略减;早餐为四点一粥(供参考:米粉、鸡蛋、馒头或包子、油条、豆浆、米粥)。行程当中所提供用餐,如客人原因放弃不用,费用无法退还。
D、景点标准:含景点首道门票(不含景点第二门票及自费项目):船游市内漓江/榕杉湖景区/歌仙刘三姐/船游兴坪渔村/阳朔西街/穿山公园、穿山岩/靖江王城独秀峰;行程内住宿顺序和景点游览时间顺序仅供参考,在不改变标准和不减少景点情况下,接受委托旅行社可对先后顺序进行调整。如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无法参观,由接受委托旅行社按实际成本退费给委托旅行社;凡是参加旅游团队的游客一律不享受景区提供的减免门票政策(包括老年证,学生证,导游证及军官证等)。行程内所含费用(含赠送),由于客人原因未用,视为自动放弃,一律不予退还。
F、导游标准:广西当地专业导游服务,持全国导游资格证上岗;
G、购物说明:全程无必进购物店,游客凡在购物商店所购买商品如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配合处理,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H、保险说明:旅游行程含接受委托旅行社责任险,旅游意外险由委托旅行社代游客购买。本合同双方盖章后生效。
I、退团说明:参团游客如在签订合同后发生退团或变更情况,根据委托旅行社通知取消或变更的时间核算损失,损失以航空公司、铁路部门、其他票务公司、酒店、车队等规定为准。
J、服务意见:请每位游客务必在当地认真填写〈游客意见反馈书〉,解决投诉以此团大部分游客在当地所签署的〈游客意见反馈书〉为准,恕不受理因游客虚填或不填而产生的服务质量后续争议以及与意见单不符合的投诉,返回后提出问题投诉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