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须知
★报名手续:(周一不发团)
1、出境前四天将客人身份证清晰复印件或扫描件、工作单位、职务传真我社,客人需在出境前一天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份上午9:00或下午13:00到公安局面见照相办理证件,凡属国家工作人员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县(处)级以上需组织部门盖章并出示领导意见。(如有护照者无需此程序,出境前四天将护照复印件传真我社,出境前一天将护照原件,照片二寸两张蓝底或白底提供我社即可)。
2、无护照者,下列国家工作人员(称登记备案人员)申请因私事出国(境)须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出国(境)的意见。
(一)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离(退)休的厅(局)级以上干部;
(二)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县级以上金融机构领导成员及其相应职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大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
(三)各部门、行业中涉及国家安全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的人员。
如未属以上所列的国家工作人员,建议申请人出国(境)前向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咨询自己是否属于登记备案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