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材料截至日: 出发前30日 (散拼,整团)
(单房差:2500元/人;12岁以下小孩不占床的情况下:减800元)
※ 以上报价中含下列费用:
1、 餐饮:酒店自助中/西式早餐;行程中午、晚共13标准正餐
含风味餐:自助式蒙古烤肉风味餐、原住民风味餐、海鲜风味餐
2、 交通:豪华客机往返机票及税、机场建设费;当地空调旅游观光车
3、 住宿:全程当地4星酒店(提供双标房,如需单间则需补单房差)
4、 门票:行程中所列景点门票
含:阿里山门票、阿里山环保车、日月潭游湖、故宫博物院、野柳风景区、鹅銮鼻公园、爱河游船
5、 台湾观光入台签证费
6、 每人每天矿泉水1瓶
※ 以上报价不含:
1、 办理入台通行证费用50元
2、 导游、司机小费400元
3、 个人旅游意外险
4、 其他如个人购物、在酒店打电话等个人消费等
5、 因罢工、台风、交通延误等一切不可抗拒因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备注:
1. 此行程及价格按照最终成行人数21人以上成团(全程随团)。否则价格另议或取消行程(旅行社根据实际情况收取证件、酒店、机票定金损失)
2. 因报名人数不够无法成团,旅行社在14天前(含14天)通知游客延期或取消旅游,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客人可改期或要求全额退款。
3. 游客出发前30天以内(含第30天)提出取消行程的,我社按下列标准向客人收取损失费。
1) 出发前30天至15天,收取定金100%(或2000元)
2) 入台证出来至出发前一天,按按团费总金额80%
3) 出发当天,按团费总金额100%
5. 由于航空公司航班变更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出团日或最终行程无法和原订行程一致,我社不承担责任!
6. 请务必准时参加行前说明会,若因不参加行前说明会,导致对台湾地区情况不明而发生的一切投诉,我社概不负责。
7. 黄金周期间游客付给旅行社定金作为保留机位的定金,游客因任何原因退团,旅行社将不予退还定金。
8. 游客和旅行社的权利和义务见《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
9. 游客必须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准确、完整的办证材料,如果材料系伪造则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10.本行程报价住宿均为2人一间房,如客人为单数而团队中又无其他客人可以拼房的我社将按与同行客人加床处理(费用不变),如酒店无法加床我社将向客人收取单间房差。
11.游客的材料因个人原因导致证件未获批准,我社将收取相应的损失费用。
12.出发前前7天内已获得入台资格,游客自行取消行程,或者结伴成行的游客如果发生因为其中的某人被拒签而其他游客也自行取消行程的情况,则必须支付实际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证件费,机票及酒店定金等)
13.游客在台湾地区如果发生自身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应及时向领队或导游提出,若没有及时提出而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不作为回大陆后投诉的理由。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如罢工,灾害性天气等造成的损失,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行程变化产生的费用由客人全额承担。
14.由于出关手续复杂严格,故请您严格按照出团通知书规定时间地点集合,若因迟到引起的后果,由客人自负。团体机票不得签转,改期,退票,团费概不退还。
15.国际民航组织制定了多项有关航空旅客手提行李的最新保安措施,请参照这些措施。
★以上介绍仅提供参考,本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