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标准:
交通:飞机往返;空调旅游车 门票:景点首道门票
住宿:空调双人标准间带独卫 导游:地方专职中文导游
用餐:5早6正,正餐餐标:12元/人餐,十人一桌,八菜一汤,不满十人餐厅将视具体情况调整。
导游在不减少餐数的情况下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换餐。
购物安排:(全程共6个购物店)
太湖珍珠馆(约40分钟)、蠡湖紫砂艺馆(约40分钟)、上海竹炭店或希尔曼刀具店(购物时间约40分钟)、
哈亚斯水晶店(约40分钟)、苏家记茶楼或问茶楼品茶(约40分钟)、天蚕丝绸厂观表演(约40分钟)
自费景点:
苏州七里山塘夜游或古运河(含游船)120元 灵山大佛 210元
杭州宋城(普通席)260-280元 上海夜景(含登金茂大厦及浦江游船)240-260元
客人自由自愿选择。自理景点因含有导游司机加班费故一切优惠证件不予使用。
注意事项 :
1. 以上行程中的景点游览顺序和住宿顺序可以互换但不减少。
2. 机票一经开出不得签转、更改、退票,报名时请提供客人的准确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十二岁以下儿童还需提供出生年月)。
3. 当发生不可抗力或危及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时,本社可以调整或者变更行程安排,如有超出费用(如住、食及交通费、国家航空运价调整等)我社有权追加收取。
4. 因天气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景点不能游览,只退还本社的折扣价格门票,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 行程中所进购物店时间为约40分钟。可按客人要求适当延长购物时间。
6. 本销售价格为综合旅游报价,凡持有老年证、离退休证、军官证、学生证、导游证等参团者均不退门票差价;所有景点门票已为旅行社折扣价,所有证件(如学生证、教师证、老年证、军官证等)均无优惠、减免,行程中赠送景点一律不退门票;
7. 如游客在行程进行中,在未同旅行社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离团,将视为本旅游合同(包括所有综合旅游服务项目及保险责任)的自动终止,未产生的旅游项目,费用均无法退还。我社概不受理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续争议。凡因离团导致购物点没参观的客人,应向导游交纳离团费,其中丝绸交纳100元,其他购物点交纳50元,因中途脱团不参加的自费项目每点补导游100元。
8. 单男单女安排三人间或加床或补单房差。
9. 报价一律不含发票税金;不含旅游意外险、航空保险。赠送景点门票一律不退
10. 12岁以下小孩只含往返机票,半餐和车位。
11. 请客人提供真实的健康状况,在旅游途中游客因以往病史引发的急性病及相关费用,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公司只受理年龄满2周岁,不超过70周岁的游客。
*收客前请致电我社询问留位情况。
温馨提示:
① 客人需提供准确无误的名单及身份证,身份证不得过期,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客人承担!
② 行程中赠送项目若特殊原因导致不能赠送的或自愿放弃的,我社不退费用且不做更换!
③ 散客班老年证、军官证一律无效,全程不退门票;
④ 中途脱团的不退任何费用,因中途脱团不参加购物点的丝绸补导游100元,其他购物点补导游50元,因中途脱团不参加的自费项目每点补导游100元。
⑤ 凡客人鼓动其他人拒绝导游加点、购物的可劝其离团。谢谢合作!
⑥ 维权事宜注意:处理投诉以客人在当地所签意见单为准,如有接待问题请立即与旅行社联系,以便当地能够迅速的做出解决方案,并妥善处理!旅游者必须填写“游客意见书”,投诉回团后7天内有效,处理结果以在当地填写的“游客意见书”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如果旅游者在意见单上填写“欠佳”一栏后,可视为投诉范畴,并在意见单上填写投诉理由;恕不受理旅游者因虚填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请组团社在收客时告之旅游者必须认真仔细填写,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旅游者自负。我社导游将严格按照我社所给行程执行,如旅游者所持行程内容与所签合同行程内容不符出现的投诉,我社概不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