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须知
费用包括:
1、景点:行程表内所列的景点门票
2、交通:全程旅游观光巴士
3、用餐:两正一早餐(正餐七菜一汤)
4、旅行社责任保险。
5、住宿:标准三星级酒店二人一间(如遇单男单女可根据情况调整夫妻用房或加床处理或补单房差)
未含费用:
1、行程外私人所产生的个人费用
2、香港导游司机小费共人民币100/人。
3、旅游签注(L签注)产生的口岸服务费¥30元/人;
4、第三天,香港返回深圳交通费;
温馨提示: 1.香港导游在旅游过程中提供特色纪念品供选购,客人可自愿购买留念 2.我社安排之购物点均有合法牌照,客人可自由选购商品,如商品出现质量问题,请客人直接与商铺联系处理.
特别提示:请客人确认自己的出境证件及签注均在有效期内,若因证件过期而被拒绝出入境的,客人承担一切损失.
温馨提示
1、参加此线路的客人需自备港澳通行证及有效签注,G签、F签、S签、T签均可参团。持L签(团队旅游签注)的客人出境需另行安排过关名单,必须在报名时告知我社, 如可成行需在报名时交齐名单费并提供通行证复印件.
2、我社将按照客人报名的先后顺序,适当的照顾老弱妇孺,预先给客人编排车上座位,请客人自觉礼让,听从导游安排.请游客带通行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发票前往集中地点,以便我公司导游工作.准时集中,过时不候。
3、旅行社应为游客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需要的服务,对有可能危及游客人身,财物安全的项目,应当事先向游客作出说明和警示.游客人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未委托旅行社代管而丢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4、旅行社视实际情况有权对行程景点先后顺序作调整,但不影响原定标准及游览景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不承担责任.
5、退团和取消行程处理办法:客人退团或旅行社取消行程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业务损失费,(指旅行社为客人安排本次旅游已支出的费用,下同)并按以下标准支付违约金:出发前14天(以自然日计算,下同)以上,团费总额5%;出发前13至8天,团费总额10%;出发前7至1天,团费总额15%;出发当天,团费总额20%。更改出团日期,更改方应与对方协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业务损失费,协商不成按退团或取消行程处理.
6、因不可抗力因素(如交通阻塞、战争、骚乱、罢工、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等)造成团队无法成行时,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将未发生的旅游费退还游客.
7、3周岁以上-12周岁以下小童价含车位、餐费、小童门票。不含小费.
8、用餐标准:十人一桌,正餐七菜一汤.
9、用车:根据实际人数选用5-61座空调旅游车,保证一人一个正座.
10、我社为港澳游组团大社,常有其他旅行社交客与我社共同组团出游,但不影响原定标准及游览景点.
11、本线路可能会与香港游其他线路的客人同车出发,但不影响原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