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须知
费用包含与不含报价包含
1.台湾入台许可证费;
2.往返机票(含税);
3.全程用餐;
4.全程景点门票;
5.全程用车(空调旅游巴士);
6.当地酒店住宿,2人一间房。如有单间,需补单房差(台湾酒店无星级评定,目前以业界评定为参考);
7.太平洋旅游安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报价不包含
1.因报名时人数为单数时产生单间房或因自身需求产生单间房,需补单房差;
2.每位游客需另支付当地司导服务费RMB300/人;
3.赴台旅游通行证费RMB50/人(请于报名时预先支付,之后由我社带领);
4.酒店内电话、服装洗涤、饮食等个人消费;
5.相关行李海关税,超重行李的托运费、保管费;
6.以上服务内容中未提及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7.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和非我公司(如天灾、战争、罢工等)或航空公司航班延误或取消、报名人数不足等特殊情况,我公司有取消或变更行程,一切超出费用(如签证费、住、食及交通费、国家航空运价调整等)我公司有权追加收取。
签证所需材料根据出入境管理局的最新规定,办理《赴台通行证》的手续和所需材料有所更新,具体如下:
旅行社报名时:
1)身份证复印件2份(证件的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户口本复印件2份(地址页、本人页及本人变更页。如无更改页则无需复印)。
2)填写两张表格(《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和《大陆地区人民入出台湾地区申请书》)。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必须用黑色或蓝色水笔填写。该份表格可以在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网站上下载:如客人需要政申需填写正本表格。http://116.228.198.16/eemis_tydic/page/bgxz/doc/sqwltw.doc
下载后,该表格的二页必须正反面打印在同一张A4纸上,该表格不能复印。
《大陆地区人民入出台湾地区申请书》可以复印使用。可用简体字填表
3)以上材料备齐后。交到我部并做预审核。
通知交材料:
1)预审核工作结束后,我部会直接或由网点通知客人在指定时间前往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普陀分局)办证大厅,地址:普陀区大渡河路1913号(靠近芝川路)。 客人必须本人前往并带好本人的户口本原件、 身份证原件、人民币25元(照片25元交拍照处),当面审核,拍照和缴费。照片由出入境管理局现场制作,制作的照片交给我社工作人员办理入台证件。(台湾方要求台湾通行证照片必须和入台证照片保持一致,故申请人必须在出入境管理局统一拍照取照)。
2)拍完照片后交费,取照。拿到照片后将其中一张贴在表格上,其中三张交给我部工作人员,随后往指定柜台交材料、确认、核实、签字。做好的证件由旅行社代领。
请一定根据我们通知的时间前往面试,客人在到达办证大厅时,务必第一时间联系我社办证专员,协助其办理各项办证手续,谢谢!
我社现场办证专员 :待告
另需提供:
★ 在校学生:
(1)学生证或学籍卡复印件1份或在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1份。
(2)由父母陪同前往的需提供亲子关系证明文件 (如户口本复印件或出生证明),父母不随行的学生必须由父母开据委托书,委托同意他人带领出游;父母通行也需由父母开据委托书,说明会全承监管,承担其在台费用,负责其在台安全。
★ 70岁以上老年人:
健康证明或子女同意书。
★ 25~35岁独自赴台游客:
需提供在职证明原件一份(要公司法人代表签名并敲公司公章,用公司抬头纸打印)及公司营业执照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 以上介绍仅适合上海户籍游客,本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
温馨提示1.报名预留位以实际支付定金RMB2000/人为准;
2.根据办证时间规定,请以参团日为基准,提前25工作日(不含双休日及节假日)报名,报名材料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自备齐全交予我社,如材料系伪造则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注:如因游客自身原因造成入台通行证或入台许可证办理受阻以致无法按照原计划日程出发,我社不予承担责任<因旅行社责任除外>,已产生费用由客人自理);
3.材料由我社进行预审;
4.入台通行证办理请务必在指定时间前往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普陀分局)办证大厅,地址:普陀区大渡河路1913号(靠近芝川路)。 客人必须本人前往并带好本人的户口本原件、 身份证原件;
5.因自然灾害、政治因素等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按原计划成行的情况,我社不承担由此造成经济损失;
6.本行程中报价住宿均为2人1间房,如客人为单数时,我社将按排与同行客人加床处理(费用不变),如团队中无客人可拼房或酒店无法加床我社将向客人收取单间房差;
7.因报名人数不足无法成团,我社将在14天前(含14 天)通知游客协调延期或取消旅游,我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客人可改期或要求全额退款;
8.游客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提出取消行程的,我社按下列标准向游客收取损失费:
1) 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团费总金额5%;
2) 出发前14日至7日,按团费总金额15%;
3) 出发前6日至4日,按团费总金额70%;
4) 出发前3日至1日,按团费总金额85%;
5) 出发当日,按团费总金额90%;
9.游客在境外如果发生自身的权益收到了侵犯应及时向领队或导游提出,若没有及时提出而造成无法晚回的损失不作为回国后投诉的理由。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如罢工、灾害性天气等造成的损失,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行程变化产生的费用由游客全额承担;
10.由于出关手续复杂严格,故请您严格按照出团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集合,若因迟到引起的后果,由客人自负。团体机票不得签转、改期、退票,团费概不退还;
11.国际民航组织规定了多项有关航空旅客手提行李的最新保安措施,这些措施包括:
1) 手提行李内所有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物品,均须以容量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盛载。任何容量大于100毫升的容器,即使并未装满上述物品,也不能通过保安检查;
2) 所有盛载液体、凝胶几喷雾类物品的容器,必须放在一个容器不超过一公升并可重复密封的透明塑胶袋内,而且不显的挤迫。塑胶袋应完全封妥;
3) 在保安检查站时,旅客应将装有容器的塑胶袋与其他手提行李分开,并另行交给保安人员以肉眼检查。每名旅客只可携带一个装有容器的塑胶袋;
4) 所有药物、婴儿奶品、食品及健康所需的特别食品,经查证后可获豁免;
12.贵重物品请务必随身携带,请不要与大件行李一起托运;
13.认清邪教组织真是的邪恶本质,境外遭遇“法轮功”时,(1)不要有好奇心。(2)不接受“法轮功”宣传品。(3)不单独与“法轮功”发生直接冲突;
14.请务必准时参加行前说明会,若因不参加行前说明会,导致对目的地情况不明而发生的一切投诉,我社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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