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须知
注意事项:
1、 未成年人及年老体弱者,必须有成年人伴同;随带的儿童收费标准按照开班计划规定执行;所有儿童身高在0.8米以上根据景点规定自行购买相应门票。
2、 我社规定不占座的儿童的标准为0.8米以下怀抱婴儿,0.8米以上儿童必须按我社相关规定占座,否则,我社导游可依据新交通法规的规定和为了车上其他客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权拒绝此儿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此客人报名的门市、门点负责和承担。各个门市、门点在销售的客人中有达到我社规定,可不占座儿童的,销售后必须在定单的备注栏中注明此不占座儿童的姓名、身高等情况。如不注明或与备注中输入的情况不符的,我社导游发现后,在出团当日有权拒绝此儿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此客人报名的门市、门点负责和承担。
3、 巴士之旅所用车辆均为空调车,所有座位均为正座,价格一致,不存在座位次序先后的差别问题,届时将有权视游客人数多少决定所用车辆类型。
4、 旅游中旅行社方有权在不减少景点数量前提下根据团队具体情况调整旅游行程先后顺序;旅游中一般用餐均自理;特殊住宿标准会在销售系统表中注明,在旅游过程中的住宿顺序可以互换。
5、 如果已确认的巴士散客(出行日期、座位号、价格等)由于客人问题(如客人单方面取消)而使旅行社蒙受经济损失,客人须按以下赔偿标准对旅行社进行赔偿:凡报名成功后,当天迟到10分钟客人视作自动放弃我社只退客人未产生费用;提前一天取消收取对外报价30%作为损失费;提前二天取消收取对外报价20%作为损失费;提前三天取消收取对外报价10%损失费。
6、 在旅游过程中在旅行社方承诺服务内容和标准内发生旅游事故或投诉原则上可责成旅行社解决;在旅行社承诺服务内容和标准外发生旅游事故或投诉原则上由客人自行解决。
7、 凡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灾害、政治因素等)旅行社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旅游行程以更改或取消,超出原定费用时应由旅游者负担。未曾支出费用应退还给旅游者。
8、 旅行社因故取消旅游班次应在出发时间72小时内通知旅游者费用全退。在非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情况下旅行社因故不能实现原定旅行项目应赔偿损失。
9、 提倡文明游览注意旅行安全。旅游者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财物旅行社对旅游者自身因所造成财物损坏或遗失不负赔偿责任。
10、 旅游结束前请如实填写《顾客意见表》(我社全陪处)。对于没有填写《顾客意见表》而事后提出意见和投诉原则上我社不予受理。
11、 所有儿童(占座和不占座的儿童)根据景点规定自行购买相应门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