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交通法规定可以不占位儿童的标准为0.8米以下怀抱婴儿,0.8米以上儿童必须按相关规定占座,为了游客的生命安全着想,我社导游有权依据规定拒绝不配合占座的儿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游客自负。
2. 为保证游客的人身安全,如在旅途中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的重大调整、顺延或提前终止时,游客应积极服从旅行社的处理安排,旅游费用多退少补;如遇国家政策性调价或游客自身因素,造成的损失和增加的费用由游客自己承担;
3. 行程中自费和可另付费景点不参加的游客,请在景点门口自由活动等待参加自费项目的客人游览结束后,统一乘车继续游览。旅游过程中,游客购物属个人行为,请慎重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