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三:接待标准
1、住宿标准:住 三 星(不挂牌)舒适性酒店双标间。我社不承诺自然单间,如出现单男单女由旅行社调整加床或由客人补足房差包房;
2、餐饮标准:3早5正餐 ;正餐餐标12元/人.餐(正餐10人1桌,8菜1汤,人数不足10人,菜数略减);行程内所有餐如因客人原因未用均视为自动放弃,费用不退.
3、交通标准:桂林当地全程空调旅游车(每人1正座);
4、景点标准:行程内所含景点首道大门票.
5、另外付费项目说明:另外付费的景点费用含门票、车费、导服。凡是参加旅游团队的团员一律不参与景区提供的减免门票政策(包括老年证,学生证,导游证及军官证等)。另外付费景点费用和游览时间请参照旅游行程表。另外付费项目客人均可自愿参加,无强制。本着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参加的游客需要在景区外自由活动,敬请配合,在约定时间指定地点集合。费用由接受委托旅行社地接导游代收。
6、导游标准:行程内专业导游服务
7、购物说明:全程不进购物点 。 (景区内商店为景区行为,非旅行社安排的购物店)
8、出团标准:旅游目的地(桂林)拼团。桂林拼团概念:游客到达桂林后,由行程相同或相近各地散客拼团旅游。
9.我社接待质量以客人签署的意见单为依据,如对服务有异议,需在团队结束前及时提出,我社及时协商解决。如客人返程后,再提出异议我社不予处理。敬请组团社提醒客人,认真如实填写意见单。
10、特别说明:赠送项目如不可抗力或政策性停演,我社有权改送其他景点,特此说明!
联系电话:029-88664885 81901120 13572759608 13571950966
传 真:029-85370670
业务QQ:328871063 302901632 联系人:刘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