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旅游婚纱推广协议
甲方:武夷山市风情婚纱影楼
乙方:
本着互费互利原则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共同推广旅游婚纱摄影市场,此协议有效期 至 止双方签定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义务:
1:甲方提供乙方武夷山、厦门外景特色,影楼样片一套,及店内宣传海报,动感MTV等店内宣传、接单用品。
2:甲方负责通过,武夷山婚纱摄影网、团购网,等媒体进行宣传推广福建武夷山、厦门旅游婚纱摄影。并在推广宣传中均体现乙方地址及联系方式。
3:甲方负责接待旅行社组织的到武夷山、厦门拍摄婚纱的新人,提供套系规定服务项目(包括武夷山、厦门拍摄期间的用车、用餐、住宿、景点门票)
4:甲方负责套系规定的礼服、化妆、拍摄、道具等拍摄婚纱用的服务。负责拍摄后期制作,并在一个月内将,制作好的相片、相册邮寄给乙方,由乙方负责交给新人
5:乙方提供客人的资料,便传真甲方,由甲方给客人提供给保险金额20万人生意外险。
二、乙方责任义务:
1:乙方必须在营业殿堂显眼处摆放甲方宣传海报、婚纱样册,播放甲方提供动感MTV。在店内便有专人负责接待新人的咨询、预约。如新人需要可以上门预约服务。
2:乙方负责在推广福建武夷山、厦门旅游婚纱市场,推销福建特色的旅游婚纱摄影。负责咨询新人的接待及预定,便收取所定套系20%预约定金(此20%费用为乙方收取推广及服务费用。其余80%由甲方在武夷山收取作为甲方新人拍摄及服务费用),
3:负责新人武夷山、厦门往返的火车或飞机票的购买.飞机票火车票费用由新人自理,
4:新人预约后,乙方负责填写新人旅游婚纱拍摄确认件,由新人签字后,传真给甲方。
5:负责后期交付,将制作好的相册、相片送交给新人
三、纠纷解决
1:乙方不得向新人承诺套系以外的服务,如有应由乙方承担责任。
2: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样片、宣传用品等以任何形式给第三方。
3:甲方应对乙方组织的客人认真负责,如在武夷山、厦门拍摄期间产生纠纷,由甲方负责。
旅游婚纱服务套系、新人传真件详见附件。未尽事宜协商补充解决
甲方公司:武夷山市风情婚纱影楼 乙方公司:
法人签字: 法人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电话:0599-5252706 电话:
传真:0599-5252705 传真:
地址:福建武夷山国家旅游渡假区 地址:
大王峰南路3-A01
200 年 月 日 20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