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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东南亚旅游须警惕低价陷阱

泰安市天外村旅行社 | 发布于2007-11-30 10:47:26 | 来源:网络 | 常识分类:权益保护
参团旅游并非价格越低越好,游客要理智消费,了解团费价格是否合理,不要掉入低价位、低品质的“零团费”陷阱。

  去东南亚旅游首先要明白团费价格构成。旅行团的成本价格构成通常包括以下内容:机票、地面接待费用(一日三餐、住店、交通、景点门票、导游服务)、签证费、燃油税、战争税、卫生免疫费、旅行社利润等。

  要坚持购物自愿原则。旅行社和导游都不得强迫旅游者购物。购物活动(包括地点和次数)应在行程计划中明示。行程计划安排之外的购物活动,旅游者有权拒绝参加。在非旅行社安排的购物场所购物,发生品质、价格等问题,责任由购物者自负。

  参加自费项目时不要违法。黄、赌、毒活动,都是我国和有关国家法律禁止的,“人体气功”“金丝猫”“夜巴黎”“鸳鸯浴”等低俗的表演节目,是当地不法经营者专为外国游客表演的节目,不仅违反我国法律,同时也违反所在国的法律,凡自行参与这些活动造成的任何问题,后果都由自已负责。不要轻信当地地接社导游出示的供游客选择的所谓该国旅游部门推荐的“自费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