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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出行安全基本常识(二)

广西康辉国际旅行社 | 发布于2007-11-28 11:51:42 | 来源:网络 | 常识分类:安全常识

1、在游程中应记住下榻的饭店名称和电话,以及乘坐的旅游车车牌号码,乘车乘船忌争先恐后。

2、从事水上娱乐项目活动,应穿戴救生衣或其他救生装备。

3、参加漂流、探险、蹦极、登山、缆车等危险性较大的旅游项目时,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注意事项。患有精神病、心脏病、高血压、痴呆症等病症的患者以及孕妇、老人、小孩或残疾人等不宜参加与身体状况不相适应的旅游项目。

4、外出旅游时遇雨天、山路、险坡等应注意行路安全。

5、景区(点)游玩时,应严格遵守景区(点)设置的安全提示和警示。

6、旅途购买食品时应注意食品卫生,防止发生旅途腹泻等疾病。

7、外出旅游发生意外安全事故,不要惊慌失措,应及时求助相关部门。

8、提倡文明旅游,注意自己言行举止,切忌惹事生非,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9、外出旅游期间发生危险,应迅速向当地公安机关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