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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小费给不给

承德市中国青年旅行社 | 发布于2007-08-12 11:59:06 | 来源:网络 | 常识分类:权益保护
黎先生参加某旅行社的出国游旅游团,对旅游团的吃、住、行等安排以及导游和司机的服务都非常满意。但对于给当地导游和司机小费这个问题却有自己的想法和做法。黎先生认为本人交了几千元的团费给旅行社,导游和司机为客人提供优质服务是天经地义的事,没有必要再给小费。但黎先生考虑自己身在异国,别人给了自己不给,一方面面子上过不去,另一方面又怕导游刁难,只好照给。返国后左思右想,觉得给小费吃了亏,即向旅行社提出退回小费的要求。

  质监所分析:对于小费问题,国家旅游局三令五申强调导游不得索要小费。如果游客出于对导游、司机的优质服务的感谢,自愿给导游和司机小费,这是无可非议的。根据上述情况,黎先生给小费的行为是自愿的,并不构成导游索要,所以黎先生向旅行社提出退回小费的理由不成立。

  导游向你索要小费怎么办?

  当导游向你要小费时,你有权拒绝付给。如果被迫付了小费,可向旅游质量管理监督机构举报,一经查实,你可得到两倍于小费的赔偿。如导游索要小费不成而有意刁难的话,可向有关部门或组团社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