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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预订须知

湘西之旅国际旅行社 | 发布于2007-07-13 09:47:41 | 来源:网络 | 常识分类:出行装备
1、请详细浏览您将要预订宾馆的详细信息,填写旅游线路订单时,内容务必真实、准确;

  2、在您提交酒店预订单后,本公司将立即将您的订单进行操作。在24小时内,我们将向您回复电子邮 件或电话联系确认,说明是否接受预订。如接受,将同时确认应付房价及确认保留时间。保留期限依各宾馆的 住房情况而定。于入住时间前24小时订房,视为紧急订房,需预先支付全额的房费,敬请注意;

  3、当我们已确认可以接受您的预订时,您必须在我公司规定的确认保留期限内按照我公司确认的价格进行预订金支付,否则将被视为自动取消订单;

  4、预订金金额收取的标准是平时50元/间,黄金周100元/间。

  5、您发出预订单并不代表预订成功,只有在您预付款后,并将银行底单传真我社确认,若没有传真机,在您预付款后可来电告知我们帐号余额来确认;

  6、在完成预订后,您只需要根据预订单中的入住时间,在凤凰来电告知我们,我们会派专人带您前往酒店。一般宾馆均于中午12:00以后办理入住手续。如果在上述时间段之外办理入住,即上午到店的,宾馆可视住房率决定是否给予提早入住;

  7、一般宾馆均于中午12:00以前办理离店,如果您想于中午12:00后离店,决定权完全在于宾馆当日值班柜台,请事先征得宾馆柜台值班人员同意,否则宾馆有权根据宾馆规定收取一定房费,请特别注意; 

  8、如果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航班/车次晚点或取消)造成您的入住计划改变,请您尽可能提前通知我们,我们会尽全力为您减少麻烦,避免损失;

  9、我公司提供的客房预订均比门市价享不同程度的优惠,如果发现有预订价格高于门市价的情况, 我公司承诺双倍退还差价(黄金周除外);

  10、宾馆预订确认后,您可于确认保留期限内、付款前任何时候取消预订,并不必支付任何费用。若于付款后需取消订房,或您计划减少入住的时间,请您提前48小时通知我公司。如果您入住后实际入住时间少于预订入住时间,或者您根本没有前去入住,请您提前48小时通知,否则我公司有权收取全部房费;

  11、紧急订房时,原则上不得有任何更改或取消,请特别留意;

  12、如果您住房的时间超过了预订单中的时间,那么您必须提前24小时与我公司联系办理续订;

  13、本网站中所有酒店价格的汇率折算(外币--人民币)均按照酒店规定的当日汇率折算为准;

  14、由于用户提供错误信息而导致的订房失败或房价计算错误等,我公司仅承诺尽量减小您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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