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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之旅旅行社旅游报名须知

湘西之旅国际旅行社 | 发布于2007-07-13 09:46:23 | 来源:网络 | 常识分类:出行装备
 一、您报名时所看到的行程仅供参考。因受气候、航班、车次及当地酒店所限,应以出发时宣布的行程为准,如两者之间有较大差距,我社将提前通知或采取相应措施。通常只是线路景点浏览顺序功往返交通的时间变更,请您特别留意。

    二、旅游行业以薄利经营,以维护全体团友的利益,根据本社规定,我社营业接待员无权私下任意向您提供折扣或优惠。

    三、湘西之旅旅行社行程报价含行程内游客的住宿、用餐、用车、各景点大门票(第一门票)往返交通、导游服务、保险。不含机场建设费、行李超重费、往还交通费、索道费、未注明景点门票及注明景点之小门票(第二门票)、歌舞表演及个人消费。

    四、湘西之旅旅行社代团友安排的交通工具,如飞机、火车或汽车,如因天气、罢工、怠工、航班、轮班、车次取消或改变时间;或本公司主观以外的因素,而令旅行团景点节目有所增减,或临时更改交通工具、班机时间、机型及更换酒店等,湘西之旅旅行社定会全力处理,团以不得借帮反对或退出,任何延期所导致的额外开销湘西之旅旅行社概不负责。

    五、团队出发抵达当地后,如因当地天气恶劣、道路毁坏堵塞、酒店突然客满及安全检查等因素限制。团友应服从当地接待旅行社依据具体情形所采取的应变措施及变更行程,不得借故反对或退出。

    六、团队如因登机证件或报名时所填名单有误而被机场拒绝登机,均作自动放弃,对已造成的损失,由旅客自理。

    七、当您付款(定金或全款)后,即进入我社的操作系统,涉及到交通(飞机、火车、轮船)、住宿等诸方面。如您因故需要取消行程,湘西之旅旅行社可视情况向报名者收取由此而产生的酒店预定、用车预订、导游安排等相应预订损失费。

    八、旅行社的旅游服务质量受旅游质量监督所监管,如因团队(或散客)的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的游客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游客可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或索赔。

    九、游客在旅途中发生人身和财产意外事故时,按有关部门(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通部门或保险公司)订立的条例或交公安部门查处。旅行社尽力提供必要的协助,但无须对该事故负责。

    十、当您确认所选择的线路准确无误,认可规定价格,并完全理解以上条款后,请仔细工整地填写好报名表,姓名切勿潦草(要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保持一致),12岁以下儿童请注明出生年、月、日(姓名与户口一致),同时向我社指定帐号预付定金(平时50元每人,黄金周100元每人)或全款,索取报名须知并妥善保管,留下您最便捷联络电话及通信地址,以备随时联系。

    十一、湘西之旅旅行社行程报价只适用于平季,在五一、国庆、春节三大节日期间价格请即时咨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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