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山水旅游黄页 > 旅游常识 > 出行装备 > 参团出国旅游费用细则

参团出国旅游费用细则

广州光大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发布于2007-05-09 11:57:24 | 来源:网络 | 常识分类:出行装备
凡参加旅游团的团员请注意以下细则,交纳旅游费以后,被视为理解须知内容。

一、旅游费含:

1.行程内安排的游览节目、景点门票。

2.全程交通费、机场税。

3.酒店:住宿星级酒店双人标准间,要求单间者现付差价。

4.膳食:供应旅程内早、午、晚三餐(含飞机上用餐)。

5.行李:每位游客可免费携带托运行李一件(不超过20千克)。

6.签证费、卫生检疫费。

7.海外旅游平安保险费。

8.领队及当地华语导游费。

二、旅游费不含:

1.自由活动期间一切个人费用。

2.当地导游推荐项目及自费节目。

3.洗衣、理发、电话、饮品、烟酒及小费等个人消费。

4.出入境的行李海关课税。

5.超重行李物品的托运费、保管费。

6.因非旅行社原因所致之额外费用。

三、退团损失费:

1.交表后要求退团者收取1000后。

2.出发前14天以内要求退团者,收取30%团费。

3.出发前7天以内要求退团者,收取60%团费。

4.出发前3天以内要求退团者,收取100%团费。

5旅途中自行取消住宿、用餐或行动者,均无退款或减价。如遇旅行社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如天灾、战争、罢工等)或航空公司航班延误或取消、领馆签证延误、报名人数不足等特殊情况,旅行社有权取消或变更团体行程,一切超出费用(如在外延期签证费,住、食及交通费、国家航空运价调整等),旅行社有权追加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