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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团旅行,看清合同内容

 | 发布于2014-07-18 14:24:35 | 来源:网络 | 常识分类:旅行交通

随着暑期的到来,带孩子出游成为许多家庭的消费热点。一些消费者在旅游过程中自身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会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为帮助家长和孩子们维护合法权益,昨日,昆明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暑期旅游消费提示,提醒出游的消费者。在选择旅行团时,要详查旅行社的相关证件,并签订旅游合同。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需及时向旅游局或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投诉。

准备阶段:详看旅行社证件及合同

消费者出发前一定要选合法旅行社,旅行社规模、口碑等都要考察,还要查看旅行社是否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并认真核对其证、照的名称及经营范围是否一致。

不要忘签订旅游合同。约定旅游行程、乘坐的交通工具、住宿标准、餐饮标准、义务和违约责任及出现纠纷的解决方式等都要明确;还有交付旅游费时一定要对方出具正式发票。

在旅游行程中要注意安全,如参加涉水旅游项目和高风险旅游项目要确保安全并了解注意事项;对于一些惊险刺激的游玩项目也要根据身体状况来选择。

出行阶段:小心“夜车团”,购物前做好功课

由于暑期出游者增多,为降低旅游成本、节约出行时间,一些旅行社和游客经常选择凌晨发车的“夜车团”,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有的旅行社遇到冷门线路人数凑不够时,往往会背着游客与其他旅行社进行“拼团”。一旦出事,“拼团”的旅行社之间有可能互相推诿责任。若发现有“拼团”情况,可以要求当初的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并当场与接转旅行社签订新合同。

注意“实惠购物”的诱饵。参加出境游的消费者在参团时切勿只考虑价格因素,应多方面考察旅行社资质。在购物时最好提前做一些功课,尽量亲自参与购物的全过程,不要轻易委托导游或他人代购,需要导游代购时也要主动索要购物凭证;提前了解相关免税、补税和退税政策。如发现商家或导游存在强买强卖、欺诈消费等损害合法权益的行为时,及时收集权益受损的相关证据,必要时可请求我国驻外机构协助,或在回国后立即向旅游局或消费者协会投诉反映。

暑期旅游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向当地旅游监督管理部门、工商12315、消费者协会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