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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台游须提防“商务考察”陷阱

陕西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新城区东五路分公司-皇家之旅 | 发布于2014-05-09 16:36:39 | 来源: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 | 常识分类:权益保护

  Y旅行社以商务考察为名招徕大陆居民赴台旅游,陈先生报名参加了该旅行社组织的赴台游旅行团。该旅行社要求陈先生用护照办理赴台手续,同时提供虚假、“伪造文书”给“台湾移民署”境管部门。由于陈先生不是真正的商务考察,所以被台湾境管部门怀疑,最终拒签《大陆居民入台观光证》。更为严重的是,台湾有关部门把陈先生的名字列入黑名单中,核定其三年内不得入台。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认定,Y旅行社无赴台游经营资质。

  针对这种以“商务考察”为名的赴台游行为,国家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特向广大游客提出如下警示:

  第一,大陆居民在购买赴台湾地区旅游产品时,要选择具有组织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旅游者应在准备出行前登录国家旅游局官方网站查询,亦可咨询当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以确认旅行社的资质。

  第二,旅游者应与有赴台游经营资质的旅行社签订规范的《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对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游览项目,购物次数等进行约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的赴台游组团社申请报名,持赴台游组团社开具的发票原件去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旅游签注,参团旅游,整团往返。不能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因私普通护照》办理赴台手续。如果旅游者被要求使用护照办理手续,应向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第四,无赴台游资质旅行社组织的赴台旅游或未经当地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批准的赴台交流活动(包括商务考察),旅游者应拒绝参加并向当地有关部门举报。

  第五,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不受年龄限制。如旅行社告知年龄在55岁以上、21岁以下的人群不能赴台旅游,旅游者须谨慎对待,并应查询该旅行社是否有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资质。

 

(来源: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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