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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风土人情

陕西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南大街分公司 | 发布于2013-01-31 15:22:09 | 来源:网络 | 常识分类:其他
台湾风土人情
 台湾是我国人口最稠密的省份之一,据截至1998年8月的统计,已达2181万多人,加金门、马祖的人口,总数为2186万多人。人口年平均增长率约为7.31‰。 平均每平方公里586.83人。台北市的人口密度已达每平方公里1万人。人口密度超过了广东四川等省份。 
 台湾人口分布的特点是西密东疏,全岛人口多集中在西部平原。西部平原一共17个县市(台北、高雄、基隆、台中、新竹、嘉义、台南7个市和台北、桃园、新竹、苗栗、台中、彰化、云林、嘉义、台南、高雄10个县),面积为18,710平方公里,占全岛面积的52%;而人口则占全岛总人口的86.1%。
 中部和东部多是丘陵和山地,共有5个县(南投、屏东、台东、花莲、宜兰),面积17,063平方公里,约占全岛面积的48%,人口只占全岛人口的13.9%。
 台湾同胞绝大部分为汉族。约占全省人口的98%。1946年以前,他们中的80%左右祖籍福建,其中以漳(州)、泉(州)人为最多;约20%祖籍广东,以梅(县)、潮(州)人为最多。故全省通行闽南话。1949年前后自大陆去台湾的人则各省都有。少数民族占人口的2%,约40万人左右。
 台湾原住民分为平埔族和高山族。平埔族又分为蛤仔难、凯达格兰、道卡斯、拍则海、巴拔埔拉、巴布萨、洪雅、西拉雅等八族。分布于北部和西部平原及沿海。明清时代的大陆汉族移居台湾,多居于西部平原和东、北、南部沿海平地,与平埔族杂居。平埔族已与汉族融合,生活与文化都接近汉族。据统计:平埔族1943年有62,119人,80年代有约10万人。
 台湾的少数民族同胞因受历代统治阶级的歧视和压迫,其经济、文化的发展,长期受到阻滞。迄今有些地区的高山族同胞仍过着半耕半猎的生活。高山族同胞勤劳、豪放,能歌善舞。具有独特民族风格的“杵舞”,音节铿锵,优美动人。
 台湾居民信奉宗教相当普遍,其中佛教、道教的信徒最多,约占全省人口的1/3。天主教、基督教居次,约占全省人口的3%。另外还有部分居民信奉回教、天理教、轩辕教、大同教、理教等。在民间还有白莲教、救世教、一贯道、真空教等各类会道门组织的活动。高山族中还保留一些原始宗教。全省各类教堂和寺庙甚多,平均每4.5平方公里就有1座,将近各类学校总数的1倍。
 台湾的普通话很普及,它不仅是官方语言,在社会上也成为通用语言。但在民间,广泛应用的是“福佬话”即台湾的闽南话。早期的大陆移民主要来自闽南,特别是漳州和泉州。他们在台湾杂居之后,泉州音与漳州音逐渐形成一种“不漳不泉”的闽南话,即福佬话。它吸收了高山族语言和日本语的一些语汇及语法,因而福佬话已与福建的闽南话有些不同。
 客家移民来自广东省的三个地区,客家话也有三种语群,即“四县”(属于旧嘉应州的兴宁、五华、平远、蕉岭等四县使用的客家话)。“饶平”(属于旧潮州府的饶平一带使用的客家话)。
 高山族有自己的语言,但没有民族文字。有些民族有相似的基本语汇,但互不相通。他们的语言属于南岛语系,又称印度尼西亚语系。可分为三大语团,即
(1)泰雅语团:包括泰雅语、赛德克语。
(2)曹语团:包括曹语、卡那布语。
(3)排湾语团:包括排湾语、鲁凯语、卑南语、阿美语、布农语、赛夏语、雅美语。高山族语音的音系,各族都有а、i、u、e、o五个元音,辅音20—23个不等。
台湾岛内特色民族技艺 
(一)南管戏与南管乐 
   广义的“南管”指中国南方语系的音乐。但在今天台湾所保存的南管戏,即专指闽南语系中最古老的戏种——“梨园戏”。主要流行于泉州、厦门一带,后来传到台湾及闽南华侨较多的南洋各地,有近500年的历史。角色分为生、旦、净、末、丑、贴、外七行,故又称为七子班,或七色、七脚戏。由成人扮演者叫做大梨园,童伶扮演者叫做小梨园。基本曲调为南管音乐,宛转悠扬,曲牌名称也多与南北曲相同,因此被认定是宋、元南戏的遗音。伴奏所用乐器,可分弦、管及打击乐三部分。 
南管乐,又称五音、南音、弦管、郎君乐,其内容分为:(1)指——是可唱的套曲,在歌词边附有琵琶指法谱。但如今只供演奏而不唱,现存套曲48套。(2)曲——属散曲的歌曲,附有南管工尺谱,现存数目超过千首。演唱方式采用上四管(即洞萧、二弦、三弦、琵琶),歌者居中,执节(拍板)保留汉代“相和歌”的遗风。(3)谱——器乐的清奏部分,现存16套。演奏方式被认为保留了唐代“大曲”的遗风。
(二)北管戏与北管乐
 北管戏与北管乐是指中国北方语系的戏剧,又称“子弟戏”(因多为农村子弟的业余戏团而得名),也称“乱弹戏”(来自乾隆时的“花部”腔调)。其唱腔基本上是“板腔体”,唱词多采七字或十字句型,但有新旧两派之分:“福禄”(或福路)为旧派,保存了梆子腔的系统,主奏乐器为壳仔弦(椰胡)。“西皮”为新派,为皮黄腔系统,主奏乐器为吊鬼子(京胡)。
(三)山地民歌 
   从民间音乐学的角度来看台湾山胞的民歌,是一大宝库,不但在人类歌唱的历史上,提供了具体的例证,而且还发展出令人惊异的复声或和声合唱技巧。
(四)福佬系民歌 
 演唱方式属于单音的曲调唱法。因产生地区的不同,各有代表作,如西部平原的“草蟆弄鸡公”、兰阴平原的“丢丢铜仔”与恒春地区的“思想起”。
(五)客家系民歌 
 指由广东与嘉庆州为主的汉族移民民歌。客家住民多分布于桃园、新竹、苗栗与高雄屏东的丘陵地区,通常以山歌或采茶歌,与福佬系的小调相比美。
(六)皮影戏 
 皮影戏的产生约在一千多年前的宋代,于台湾流传也有两百年,发祥地为高雄县,盛行于清初,俗称“皮猴戏”。演出时间多为夜晚,舞台高约丈余,前台张挂白布为幕,后置灯光,把皮影投射在布幕上。皮雕人像高约一尺到一尺半左右,是用兽皮揉成半透明状,再雕刻人形、上色,涂上桐油,以增加其透明度,然后磨平而成。头部可调换、影人精雕细琢,人像本身就是一种工艺品。剧团的组成很精干,有主演、助演、歌唱者各一人,乐师约4人。
七)布袋戏 
   布袋戏也称掌中戏,同样是从福建传入。由主演者舞弄木偶,作戏剧化表演、舞台如一佛龛,称为“彩楼”,为了装运上的方便可以分解。传统式的舞台,高约5尺,深约1尺,戏偶则高约1尺,观赏范围大概为台前的20尺之内。后来,又进行了改革,木偶比传统布袋戏木偶大了三倍。据传,布袋戏有3个派别:(1)南管调——泉州移民传授,重文戏,高雅。(2)北管调——漳州移民传授,重武戏,神奇。(3)潮调——潮州移民传授,唱腔高扬,戏路与南管相同。
(八)悬丝傀儡戏 
   悬丝傀儡戏据说产生于西汉,到了宋代,技艺发展到高峰,影响所及还扩大到后代在舞台上由人所扮演的戏剧,其举手投足,不无关系。此剧种传到台湾后,分为两派(1)北派以宜兰为中心,很少越过新竹以南。演出时间多为神庙落成、开庄祭土、七月普渡、或在灾祸发生之后的敬天谢神。(2)南派以台南为中心,很少越过嘉义以北。演出时间,除农历正月初九的“天公生”及民间的结婚或酬神外,很少是为娱乐而表演。木偶长约一尺七寸。一个完整的戏班,应备有72个头,36个身子,代表72地煞,36天罡,寓包含宇宙所有精灵之意。有4个戏箱,两个装木偶,两个装乐器及工具,空箱可权充坐椅。“前舞台”占四分之一,是表演区,“后舞台”为工作区。演出人员也分前后场,前场至少要有2至3人,负责搬演。演员皆为家庭成员。最重要的仪式,是主持“出煞”;后场主要的任务是配乐,约4至5人,大多非家庭成员。这种戏禁忌颇多,充满神秘色彩。
(九)宋江阵 
   宋江阵原为国术的团体表演,配以锣鼓伴奏,后来因地方治安情况不好,乡镇多有自卫组织,地方土绅乃延师训练子,配以108人,一喻36天罡与72地煞。现在已缩小至36人为一团,在迎神赛会上表演。
 (十)工艺
  台湾的工艺种类繁多,不胜枚举,其特性为:(1)以实用为目标,在纯朴中表现了美。(2)或为无名工匠之作,当时不被认定为专门的学问,但却是丰富经验与精巧技术的产物。(3)造形单纯,但不单调。(4)是手工艺品,但同一项目的产量并不少。(6)能反映自然环境与时代背景。
传统的民间重要节庆 
(一)春节 
 农历正月初一即春节,俗称“开正”,乃岁首之日。古代相传,以12种动物配合60甲子纪年,开正为亥终子初时分,家主陈列香案贡品,参拜天地及祭祖,开启正门,俗称“开财门”,燃放爆竹,意为除旧布新,再行“贺正”,由幼辈向长辈拜贺,俗称“拜年”,由家主分赠岁钱,俗称“压岁钱”,礼毕全家共进早餐,老幼全穿新的衣服,走向吉方,曰“出行”。并带香烛礼品,到庙宇进香,企求平安康乐。
 春节前夕称为除夕,民间也极重视。全家团聚共享佳肴美酒,有长夜不眠习惯,称为“守岁”。同时,还有张贴春联、饮春酒、迎春接福等习俗。 
(二)灯节 
农历正月十五日为灯节,俗称“元霄节”,俚语说:“十三点灯起,十五上元冥”。灯节的前几日称“放灯”,最后一日称“谢灯”,又称“三花灯”。此日家家悬灯结彩,竞放花火,并贡奉元宵水果,设置香案,举家朝拜。夜间举行灯会,龙狮齐舞,实在热闹。近30余年来,台湾各地多在寺庙中举办花灯展览,灯型制作,争奇斗妍,更有电动花灯,人物栩栩如生,尤为好看。
 三)清明 
 古代称清明节为“寒食”。清明节起源于春秋时代(公元前650年),为纪念晋文公时功臣介子推三月五日被烧死而定。是日,民间思念子推,因子推死于火,不忍举火,冷食一月,后渐减为三日。至今冬至后105日,预作干粉为冷食,谓之禁火,因定寒食日为清明节。清明扫墓习俗流传甚久。1927年南京国民党政府定清明节为民族扫墓节,以纪念民族始祖黄帝轩辕氏。
(四)端午节 
 农历五月初五为端午节,俗称“五月节”,又称“诗人节”,起源于公元前229年5月5日为伟大诗人屈原投江而故招魂。民间于正午时分奉供粽子醴酒祭祀祖先,用艾草、蒲菖插置门首,或煮水沐身谓可避邪驱暑,并在河滨举行龙舟竞渡,风雅之士雇舟放棹中流,吟诗饮酒,观赏龙舟,俗曰“游江”,以此悼念屈原。
 (五)中秋节 
 农历八月十五日为中秋节,俗称八月节,家家在庭院奉贡水果,月饼,对空朝拜,俗称“拜月娘”。祭毕全家分食月饼,赏月纳凉。各戏院也应景演出“嫦娥奔月”等戏剧。风雅之士会聚一堂,猜迷射虎,谈艺敲诗,饮酒取乐,名为“赏月会”。亲友邻里以月饼相赠,谓之送“送节礼”。
中秋称为秋节,以其当三秋之中,故得中秋之名。中秋之名自周朝开始,中秋玩月,起于唐代,而食饼赏月,则始于宋朝。
 (六)重阳节 
 农历九月初九为重阳节,古有吃糕、饮酒,登高、赏菊之风俗。1966年,台湾当局公布,每年农历九月九日为“老人节”。
 台湾的风俗习惯衣食住行 
 台湾自从明末清初福建、广东人民大规模移居开垦,才逐步被开发。日本殖民者虽然挖空心思实行民族同化,但遭到台湾同胞的顽强抵。国民党迁台又有大批大陆人员来到台湾,所以台湾汉族同胞的生活习惯和社会风俗许多与大陆基本相同,一般保持着闽、粤地区的特征。
 (一)衣食住行
 1、衣饰。以往乡村男女多穿汉服。中年以上的妇女喜着长衫,或短衣短裤;老年人喜着青黑色衣衫或香云纱;日本统治时期西装革履开始流传到乡村,几十年来已相当普及。城市妇女有的穿旗袍等民族服装。目前,青年人多穿西装或港衫西裤。乡村男女则常戴斗笠或裹毛巾,以蔽风日。
 2、饮食。台湾居民一日三餐以大米为主食。节日喜庆时,多用鸡鸭等丰盛酒菜宴请客人。台湾居民都嗜酒,祭祀神明,宴请客人,必备良酒。春夏之交,秋冬之际,多以中药炖煮动物性食品以提神补身。菜肴多用味精、砂糖等调味。酒楼饭店经营川粤、京、津、苏、浙、湘、闽等地风味饭菜。高山族同胞目前生活水平还较低,有些仍以芋头、甘薯为主食。
 3、居住。台湾的房屋造型,大体可分为中、西、日式三种。中式为平房,多是闽南式样,有一条龙、辘轳把、三合院、四合院等。以浊水溪为界,农村村落,北部为散居型,南部为聚居型,大多建在山凹近水处,以避风沙。西式多是楼房,从前都是砖造,近年来大多改为钢筋水泥。日式则在平房内铺以“榻榻米”。市镇房屋多属西式,随着近年来工商业的发展,新式公寓住宅迅速增加,高楼大厦,鳞次栉比。但由于人口增长过快,住房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仍有许多人居住在简陋斗室。
 4、行走。目前,台湾最普及的交通工具是自行车、摩托车。近些年来汽车、飞机、轮船、火车的数量增加,比较方便,私人汽车大量增多。出租汽车普遍于市镇。有不少的客车备有冷气。但大部分农村地区仍交通不便,河流多的地方尚需帆船、舢板,山区无路可走,只能沿山路登攀跋涉。
(二)婚丧喜庆
 1、婚嫁。从前,台湾的婚礼规矩较多,同姓不婚,婚嫁有大娶(明媒正娶)和小娶(招婿或半招嫁)之别。一般需经议婚、订婚、完聘、迎亲四个阶段。结婚年龄,一般男不超过30岁,女不超过25岁。目前已由媒人介绍改为自由恋爱,花轿改为汽车,到法院公证结婚。但是台湾婚礼的铺张浪费现象十分严重,使许多青年人背上沉重的包袱。在农村,有部分人乐于集体结婚。高山族婚姻实行一夫一妻制,多是幼年时由父母做主,所以婚后常有离婚现象。
 2、丧葬。葬礼同大陆相近,父母死后,当夜要由儿女守灵,全家举哀,供饭一碗,焚纸钱,并为死者赶制寿衣,同时走亲告友,购进棺木,然后祭祀。祭罢,子女扶尸就殓,仃柩室内,早饭供奉“孝饭”并轮流啼哭,然后择日出殡,出葬队列如长龙,亲朋送至近郊,孝男叩谢辞行。然后用货车运棺木至墓地埋葬。目前,火葬已相当普遍。台湾一些地方设有殡仪馆、火葬场及公墓,有的佛教寺、塔也奉存骨灰。
 3、生育。妇女生了孩子,必须告诉亲友,名为“报喜”。满月时,则以红蛋分赠亲友、邻居,以示吉利。孕妇分娩至满月,称“做月子”,一月以内多以麻油猪肝为副食。外祖父母在满月、四月、周岁时,必须送衣服礼物给婴儿。台湾重男轻女比较严重。生男不论弥月、周岁、16岁,都举行隆重的仪式,而生女则大为简化甚至不举行仪式。近30年来,台湾当局推行“家庭节育计划”,提出的口号是“两个孩子恰恰好”、“女孩男孩一样好”。
 4、寿庆。台胞喜欢过生日。男女成人后,每逢诞辰,都由家人准备素面、香烛等举行简单庆祝仪式。一般从50岁时起开始称寿。60岁为下寿,70岁为中寿,80岁为上寿,90岁为耆寿,百岁为期颐。每逢寿期,由子孙发起庆祝,邀请亲朋,颇为隆重。
 (三)礼赠禁忌
1、禁以手巾赠人。从前,台湾民间丧家在办完丧事后送毛巾给吊丧者,用意在于让吊丧者与死者断绝来往。所以,台湾有“送巾,断根”之说,因此,在一般情况下,若赠人手巾,即不禁令人想起不吉利的丧事与断绝、永别之意。
2、禁以扇子赠人。扇子价廉易碎,用于夏季扇凉,一到秋深天凉,即有“秋扇见掮”,意即太绝情,用完后就被甩掉,狠心抛弃。台湾民间有俗语:“送扇,无期见”,即基于此种心理。恋爱的青年男女赠送扇子表示快冷的意思,说明心不诚,因此,千万不要以扇子当礼物赠人。
 3、禁以剪刀赠人。剪刀属伤人的利器,其含有“一刀两断”、“一剪两断”的意思。赠剪刀会使人有不怀好意之感。所以,切勿以剪刀赠人。
 4、禁以雨伞赠人。台语“伞”与“散”同音,若拿伞来赠人,犹表送“散”给对方之意,且台语“雨”与“给”同意。“雨伞”与“给散”同音,难免会引起对方误解。
 5、禁以镜子送人。因为镜子容易打碎,“破镜难圆”。还有好象嫌人丑陋,让人家照镜子好好看看自己的意思。
 6、禁以钟送人。因为“钟”与“终”同音。送钟会使人想到“送终”,易引起友人的反感。
 7、禁以甜果送人。甜果即年糕,是台湾民间过年祭拜神明祖宗时的必备之物,但在丧家守孝时严禁蒸食。因此,如以甜果赠人,会使受赠者联想家里发生了丧事。自然要忌讳。
 8、禁以粽子赠人。台湾民间丧家习惯上既不蒸甜果,也不赠粽子。如以粽子送人,会被误解为把对方当丧家,故此也在忌讳之列。
 9、禁以鸭子赠人作“月肉”。“月肉”是指分娩一个月以内的妇女吃的肉。她们吃的“月肉”通常是是麻油鸭、猪腰仔、猪肝等“热性”食物。鸭子属“冷性”,她们不宜吃用。并且台湾有“死鸭硬嘴闭”、“七月半鸭仔,不知死期”等俗语,若以鸭子作为贺喜礼物,会使人联想到不祥的兆头。
 台湾特色的祭奠活动 
作为一个移民社会,祖先崇拜、叶落归根的观念是台湾人所共有的,也是中国文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台湾,家家户户都供奉着祖先的灵堂牌位,凡有重大事件或节日,都必须先祭祖问安。而续祖谱和传统的祭祖仪式等,仍在台湾民间一代一代地传继着。 
 台湾民间在岁时节庆一般都要举行各种祭典活动,数目之多实在惊人。据不完全统计,每月各种祭典都在15种以上,农历正月多达47种。台湾民俗中的祭典活动主要有孔子、妈祖诞辰祭典,上白礁谒祖祭典,城隍爷出巡祭典,中元节普渡祭典以及郑成功祭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