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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险不等同于旅游意外险 合同文本须看清

黑龙江省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 发布于2012-11-12 15:05:09 | 来源:网络 | 常识分类:权益保护
团购的旅游产品中,基本分两大类:一类是酒店住宿和景点门票,一类是旅游目的地的旅行社在团购网站上发布的团体游,包括在旅游城市的食宿、景点门票等,还赠送旅行社责任险。有很多游客认为这种低价团购旅行线路产品性价比还是挺高的,又能吃喝玩乐,又有保障。不过,里面有很多说法。

  皇姑区的一家旅行社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这里赠送的旅行社责任险常被大家叫做“旅游险”,但它不等同于旅游意外险。“旅行社责任险”几乎每个产品都有,谈不上赠送与不赠送。它主要针对由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游客损失与伤害进行赔偿,而地震、海啸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游客人身与财产损失,是不在责任范围之内的。但它不负责的,却又是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最想得到的保障。

  “旅客想要的实际上应该叫旅行意外保险。”这位工作人员介绍,在报团参加低价团购旅行时,游客一定要问清楚有没有这项保险,如果没有,在想要保障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旅行社申请投保或者自行购买。如果有,也一定要看看合同文本,看看保障的内容是什么,有无免责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