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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消费指南

铜仁光大旅行社有限公司 | 发布于2011-10-31 12:51:34 | 来源:铜仁光大旅行社 | 常识分类:权益保护
旅游消费是指人们在旅行游览过程中,为了满足其自身发展和享受的需要而消费的各种物质资料和精神资料。旅游消费是在人们基本生活需要满足之后而产生的更高层次的消费需要。它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保健性旅游消费,基础性旅游消费,文化性旅游消费,享乐性旅游消费和纪念性旅游消费。同旅游者收入水平、旅游者结构密切相关,也同旅游产品结构与产品质量密不可分。
每一名游客都是一名普通的消费者,都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九大权益。但作为旅游者,这里着重强调三种权益:一是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益,这是每一名旅游者最基本、最重要的一项权益;二是每一名旅游者拥有对所购买旅游商品的知情权,旅游商品俗称"三边商品",具有边生产、边销售、边消费的动态性特点,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旅游商品时,一定要非常明确自己所买商品的档次和质量;三是当消费者人身财产受到损害时,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益。旅游是一次性的产品,有些旅游者在旅途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不依法投诉,这是不可取的。在此提醒旅游者,应该珍视自己的旅游权益。 
一、外出旅游前应注意的问题?
1、行前要注意健康情况,如健康情形欠佳,或患有急慢性疾病者,应先请教医生是否适宜外出旅行。出门在外,因生活环境变化,舟车劳顿,长途跋涉,患有疾病者容易在旅途中发作,因此要保持身心健康,尤其是高龄的游客。
  2、行前要注意与旅行社确定出发时间与集合地点,并索取旅程表,让您和家人清楚此次旅程的安排。
  3、行前请检查是否已携带有效证件,车、船、机票,特别是未取得身份证的少年儿童,必须按规定携带有效身份证明,以免耽误了您的行程。 
二、旅游行程表包含哪些项目? 
一般包括往返的具体时间及交通工具、每日的具体行程、乘坐的交通工具、游览景点、住宿标准、用餐次数、餐饮标准、娱乐安排、购物次数等项目。此外,还应留意是否提供全程导游服务、观光购物的时间比例是否恰当等。 
三、外出旅游为什么要签订书面旅游合同?
    合同是保护旅游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又是处理旅游纠纷的法律依据。旅行社应与游客签订合同,就下列内容作出明确约定:旅游行程安排;旅游价格;违约责任。国内游合同构件包括:《贵州省国内旅游组团标准合同》、《贵州省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旅游行程表、发票等。出境游合同构件包括:《贵州省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旅游行程表、发票等。游客签约时还应留意合同有否加盖公章及经办人签名。 
四、报名参团并签定旅游合同后,临时不能参加如何处理?
  1.游客报名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国内旅游后,临时取消的处理办法:
游客报名后退团时,旅行社按以下标准扣收业务损失费(包括飞机、车船退票费、退房损失费等,下同)和违约金:
    出发前7天以上,扣总团费的10%;
    出发前6-4天,扣总团费的20%;
    出发前3-1天,扣总团费的50%;
    出发当天,扣总团费的80%。
  2.游客报名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出境旅游后,临时取消的处理办法:
游客报名后要求退团,旅行社按以下标准扣收业务损失费和违约金:
   (1) 未确定出团日期的,不超过人民币600元;
   (2) 已确定出团日期的:
    出发前14天以上(含第14天,下同),扣团费总额30%;
    出发前13-7天,扣团费总额60%;
    出发前6-1天,扣团费总额80%; 
五、旅行社不能按合同约定日期出团,如何处理?
旅行社组织国内旅游,因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骚乱、罢工、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等)而取消团队行程,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游客。
六、因其他情况必须取消团队行程时,旅行社应如实向游客说明原因,并尽早与游客协商另行安排出游,或全额退还游客已交团费并按下列标准赔偿游客违约金:
    出发前7天以上,赔偿已交团费的2%;
    出发前6-4天,赔偿已交团费的5%;
    出发前3-1天,赔偿已交团费的15%;
    出发当天,赔偿已交团费的30%; 
七、引发旅游纠纷的常见问题有哪些?
   近年来,随着我省旅游业的迅猛发展,出游的人数大幅度的增长,出现的旅游纠纷也不少,常见的有以下问题:
 (一)、旅行社变更出团时间。
    由于旅行社有时因未能拿到机票、车票而变更出团时间,或者有时旅行社不能提供约定的航班、车次给消费者,影响了旅游消费者的旅行。
(二)、旅行社未能按照约定的旅程安排游览。
    有的旅行社减少或取消了一些旅游景点,有的旅行社随意变更旅游行程,增加了购物次数,这些都会导致旅游消费者的不满,引发旅游纠纷。
(三)、旅行社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住宿、餐饮、交通。
    有的旅行社与旅游消费者合同约定的住宿标准为二星级饭店,可实际安排的饭店是无星级的。
(四)、旅途出现的意外事情。
    如有的旅游消费者在旅途中丢失财物,产生疾病,甚至死亡,都会引发旅游纠纷。
(五)、旅途中遇到货不对板怎么办?
   在旅途中,遇到旅行社违约,游客应本着合理而可能的原则,与旅行社协商解决。若因客观原因旅行社不能按约定实行,可在返程后再向组团社追究违约赔偿责任或向旅游质监所投诉索赔。切忌在途中采取过激的行动与旅行社对抗,这样既不利于事件的解决,也可能会使游客的损失扩大。 
(六)、旅途中发生人身或财物意外事故如何处理?
   游客在旅途中发生人身或财物意外事故,应按有关机构订立的条例处理或交由公安部门查处。根据《旅行社办理旅游意外保险暂行规定》,在出游前,组团社已代游客向保险公司办理了旅游意外保险,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由承保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赔偿,而旅行社在整个过程应尽力提供必要的协助。 
(七)、旅游报名的注意事项:
    既然爱好旅游,就应该了解有关旅游行业的基本法规,具备关于旅游方面的基本常识。
    1.提早做好旅游计划
旺季出游人多价高,质量不易监控,淡季出游时间灵活价优,但却不易组成团。游客要根据个人休假安排和经济状况,灵活选择。若选择旺季出游,宜尽早拟定旅游计划,最好提前一个月报名。旺季临时参团,旅游质量难以保障。
    2.选择合适的旅行社
    首先要选择合法的旅行社参团。合法旅行社即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领取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依法办理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证""照"齐全的旅行社。
    其次要弄清该旅行社的经营范围。目前,旅行社分为两类: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前者可经营入境游、边境游、国内游,部分经旅游管理部门批准可经营出境游;而后者只能经营国内旅游及与国内旅游相关业务。所以外出旅游时,要弄清该旅行社的类别和经营范围,这可向旅游质监部门咨询。
    如果是在某旅行社设的门市部或营业部报名的话,要确认其是否隶属该旅行社,除了查验其"证""照" (一般均为复印件)外,正规的门市部应悬挂"旅游投诉电话"标志牌和咨询电话提示,游客可通过电话向有关旅行社总部确认。
    在选择旅行社时千万不能误入只求价格低,不论服务质量的怪圈,不能简单地以价格衡量一个旅行社的优劣。影响价格高低的因素很多,主要有交通工具类别(飞机、车、船等)、住宿饭店等级、餐费标准、行程路线不同等。所谓"一分钱一分货",一些旅行社报价看似便宜,但低价低质.往往导致埋怨多、投诉多的情况出现。游客在选择时.除在价格上认真掂量,还要充分考虑旅游质量与价格是否相符.
3.报名参团手续齐备确定要参团的旅行社后,要履行以下手续:
①持有效证件亲临有关旅行社营业部或报名点;
②选择适合自己的行程安排;
③清楚了解团费所包含的项目;
④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
⑤交付团费并索要发票、行程表、参团须知、赔偿细则等;
⑥了解与行程有关的其他事项:如出发时间、地点、全陪姓名、联系办法等。
  旅游合同是保护旅游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也是处理旅游纠纷的法律依据。凡旅行社均要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就下列内容作出明确约定:旅游行程安排、旅游价格、违约责任。 贵州省旅游局制定的国内旅游合同构件包括:《贵州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贵州省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旅游行程表、发票等。贵州省出境旅游合同构件包括:《贵州省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旅游行程表、发票等。旅游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此外,组团规范的旅行社还会将旅游团队运行计划表、质量跟踪调查表发给游客,以监控团队的旅游质量。
   旅游行程表是旅游合同的重要构件,游客签约时务必要向旅行社索取。旅游行程表应包括往返的具体时间及交通工具、每日的具体行程、乘坐的交通工具、游览景点、住宿标准、用餐次数、餐饮标准、娱乐安排、购物安排等项目。此外,还应留意是否提供全程导游服务、观光购物的时间分配是否恰当等。
根据国家旅游局规定,旅行社均已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如因旅行社责任造成游客人身、财产损害时,按《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处理。但由于旅途中可能会发生非旅行社责任的事故,因此,为获得更为全面的保障,建议游客与旅行社签约后,向保险公司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八、发生旅游纠纷怎么办?
(1)、可失与旅行社沟通,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可向旅游质监所投诉,请求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请求的时效期限是90天。旅游质监所依照有关规定,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协议。对调解不成的案件,依据有关规定作出裁决。保证金赔偿案件一般在90天内审结。
(3)向消委会投诉;
(4)向法院提起诉讼。 
九、 消费者去旅游如何选择旅行社?
    旅游者选择旅行社,切忌"越便宜越好",小心购物"陷阱"。真正的旅游者,可从以下几方面选择:
 (一)、如果参加国内游,则可按"社不分大小,只要安全质量好"的原则来选。报名时,一般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是否是合法旅行社(可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旅游局的批文或许可证等资料判断,也可打市旅游局咨询电话询问:0856-6717063
    2、是否提供旅游局规定的标准参团合同以及是否由本社盖章确认的合同(营业部及内设业务部门与游客自行签订的合同无效);
    3、是否按规定为游客购买足额的旅游意外保险;
    4、提供的行程资料是否详细?费用包括哪几项?自费项目是否清楚列明?  
  (二)、如果是参加出国(境)游,除了注意上述国内游的几项外,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1、选择有特许出国游经营权的国际旅行社;
   2、合同、行程表列明自费项目以及购物次数。
 (三)、消费者要区分国内旅行社和国际旅行社。旅行社按照经营业务范围,分为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国际旅行社可以经营出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只限于国内旅游。消费者对欲选择的旅行社的资信有怀疑时,应向当地旅游质量监督所咨询13765623319。 
十、 哪些行李物品不属旅游意外保险范围?
    包括现金、息票、信用卡、票据、有价证券、邮票、金银首饰、文件、帐册、说明书、手稿、设计图文、电脑资料、摩托车、自行车、动植物标本、飞机票、车船票、护照、陶瓷器皿、古玩、字画、工艺品、化妆品日用品、洗涤用品、药品等。 
十一、我公司的旅游保险有下列几种?
1、旅游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住宿旅客人身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