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种类
1978年的移民法案规定有6种签证:过境、
旅游过境、旅游、非移民、移民、和非配额移民。
旅游签证可在泰国逗留60天;非移民签证可逗留90天。
出入境管理机构与法规
泰国出入境主管机构是移民局,隶属于内务部。移民局主要负责外界的入境审查、口岸证件查验、居留期间活动,以及对非法居留或非法移民的处罚等。在国内主要地区设移民检查站,没有移民检查站的地方,由警察署代管外国人居留事务。在内务部还设有"移民事务审查委员会",由内务部、劳工部、国家安全委员会、外交部、警察署等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移民事务审查委员会有权决定批准或取消外国人的居留权。
执行出入境法律的政府部门有移民局、劳工部及警察署。这些部门分别发出《准许》及《文件》,但同时也办理泰国入境手续。例如,内务部属下的移民局,负责在申请人进入泰国时发出《逗留泰国准许证》予以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