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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在外 要多个心眼

陕西丝路商旅股份有限公司 | 发布于2006-09-06 19:21:48 | 来源:网络 | 常识分类:安全常识

日

  纪宾/图

  剧情上演游断三根肋骨

  人物:陈女士

  地点:酒店时间:晚上

  近段时间略显疲惫的陈女士,一天在报纸上看到一则海南游广告。心动不如行动,感到确实需要放松一下心身的她便报了温州旅行社组织的“五日海南游”。

  这个旅游团队在几天后出发了。在去海南的飞机上,陈女士想象着一幅壮丽的南国美景:椰树林立,阳光明媚,黄金沙滩,海风拂面。一想到前方是这么个美好的地方,陈女士别有一番好心情。

  当晚7点多,飞机抵达海口,旅游团入住四星级的海口凯威大酒店。吃完饭后,旅客纷纷回房梳洗整理,略作休息。感到一身汗气的陈女士,一回房就准备先洗个热水澡,便把浴缸水放满,开始沐浴更衣。期间,整个洗手间地面变得湿漉漉的,又没有防滑垫,陈女士几次走动拿用品都因脚底打滑差点摔倒,所以也不停地提醒自己要小心小心再小心。

  时间慢慢过去,陈女士也洗好准备走出卫生间,突然脚底一滑,感到身体失去了重心,但为时已晚,只有跌倒的份了。不过,她却刚好撞到了浴缸边上,顿时一阵疼痛,连叫了几声。

  事后,去医院一查,肋骨三根断裂。惬意的旅行也只好泡汤了。

  后来,陈女士依据自己与旅行社的合同关系,走上了索赔旅途意外损失之路。

  旅游纠纷一般怎么产生

  年关将至,一些忙活了一整年的市民也准备出门度假,而跟旅行团出游是比较经济和受欢迎的方式。但美好的事物,也总有不完美的地方,旅游纠纷也很常见,一般由以下问题引发:

  1、旅途出现的意外事情。如有的旅游消费者在旅途中丢失财物,产生疾病,甚至死亡,都会引发旅游纠纷。

  案例:像上边剧情讲的陈女士的遭遇就是这种情况。

  2、旅行社变更出团时间。由于旅行社有时因未能拿到机票、车票而变更出团时间,影响了消费者的旅行。

  案例:市民潘女士参加上海、苏州等地四日游。回程时,导游告知火车晚上9点多出发,早上7点多就能抵温,因此她和其他大部分团员没有准备事物便上了火车。上车后发现票面价格仅90多元的该班火车设施极差,没有空调,厕所溢水,连方便面都买不到,且每站停靠时间很长,次日上午10点多才抵温。一夜挨饿受冻的她和团员们认为导游失职,要求旅行社对回程火车条件恶劣作出赔偿。

  3、旅行社未能按照约定的旅程安排游览。有的旅行社减少或取消了一些旅游景点,有的旅行社随意变更旅游行程,增加了购物次数,引发旅游纠纷。

  案例:鲍先生一家9人于2004年4月9日参加某国际旅行社的新、马、泰十日游。行前与旅行社协商一致并签订了合同,合同约定,必须参加1000元的自费项目,鲍先生爽快地支付了这笔费用。可到了泰国,当地的导游又拿出一张同样的项目表让游客参加,车上的游客没有响应,领队见状,不停地说服客人,并且没有征得客人的同样擅自在推荐项目上打勾,鲍先生为此多支付了9900元,回国后愤而向旅游部门投诉。

  4、旅行社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住宿、餐饮、交通。有的旅行社与旅游消费者合同约定的住宿标准为二星级饭店,可实际安排的饭店是无星级的或所谓的“准二星”等。

  案例:刘先生一家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海南豪华游”。按行前签订的合同,住的酒店应为五星级;但到了后,他才发现房间设施、装修仅仅只能算个三星级。原来在海南,有不少宾馆由主楼和辅楼组成,不但两处的房价不同,有的连星级也有差别的,因此主楼是众所周知的五星级,辅楼变成了三星级。刘先生非常气愤,回来后就向有关部门进行了投诉。

  旅游途中教您正确维权

  游山逛水,逸乐于良辰美景之间,高兴。但旅途中由于旅游服务质量引发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那么如何正确维权?

  1、可先与旅行社沟通,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可向旅游质监所投诉,投诉的时效期限为60天,投诉时效期限从投诉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被侵害时算起。请求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请求的时效期限是90天。旅游质监所依照有关规定,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协议。保证金赔偿案件一般在90天内审结。

  3、游客与旅行社对旅游服务质量发生争议时,可以以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质量鉴定意见书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4、向消费委投诉。

  5、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报记者胡荣恩通讯员钱勤

  画外音 行千里路,读万卷书,乃人生一大快事。观泰山日出,赏雁山飞瀑,大漠孤烟,天涯海角,云游四海,地阔天空。趁节假日,卸下一身的压力换个轻松,多好,多惬意!

  然而,高兴事有时也会变成恼人事。到一个地方旅游,你总想游山玩水,陶冶性情。可是“地陪”总将你引去购物,购个没完没了。有的南北版本大致相似,就是说法不一样。到了黄山脚有个水养珍珠,“专家”称海珠不如水珠,他说只闻“水灵灵”没听说“海灵灵”的;到了海南,专家说,海珠是正宗的,水珠几个月就黄,人老珠黄谁要。类似大话昏话不少,能买到真珠算你运气,据说许多人买回家的都是塑料珠。至于宝石、药材、美容品的导购陷阱就更多了,让你防不胜防。当然你还会遇上几家“温州”老乡开的首饰店,老板不是跟你同乡,就是他祖宗是温州人,自然他乡遇老乡,掏钱就更顺手了。有人试找着把这类的旅游编了个顺口溜“上车睡觉,下车撒尿,进店掏钞,上当买‘宝’,回来什么也不知道”。编得是刻薄了点,但是上当的人多了,这个市场的声誉就会受到影响。

  俗话说得好,出门一里不如屋底,更何况旅游在千里外,看清旅游合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不失为保护自己的好方法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