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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者要依法理性维权

九江庐山山南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发布于2006-09-03 15:50:12 | 来源:山南网 | 常识分类:权益保护
旅游中出现问题,旅游者要依法理性维权,不要扩大损失。&nbsp;&nbsp;<BR>&nbsp;<BR>  以往黄金周中,发生过一些因航班延误、火车晚点等原因,造成旅行团行程受阻,游客采取过激行动,拒绝登机,拒绝上车,中断行程,现场索赔而引起的团队滞留问题。这种做法人为地扩大了纠纷,影响了黄金周期间的旅游秩序。&nbsp;&nbsp;<BR>&nbsp;<BR>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因此,不要把单方过错发展为混合过错。双方都应向履约目标的实现而努力,而不是去扩大损失。在完成行程后,旅游者可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nbsp;&nbsp;<BR>&nbsp;<BR>  旅游者在旅游途中遇到服务质量问题,可以与旅行社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完成行程后到报名所在地的旅游质监部门投诉。旅游质监所经调查核实后,根据有关规定以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理赔,投诉时效为90天;可以到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要妥善保存好合同、发票或收据、行程计划等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