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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境旅游的八大提示

中国中唐国际旅行社   金风尚假期 | 发布于2009-12-03 14:59:19 | 来源:网络 | 常识分类:安全常识
    一、旅游者报名参团时,请您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好出游线路,不要刻意追求低价团,要注重产品的质量内涵。

    二、报名时,请您选择具备相应经营资质的旅行社(请登录北京旅游信息网进行资质查询)。同时,请您在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后再行签订旅游合同,如有特殊要求,可在双共同确认的前提下,以文字方式在合同中进行具体约定。

    三、在旅游购物活动中,尤其是购买贵重商品时,一定切记索要正式购物发票,对商家不能提供发票的商品,请您谨慎选择。

    四、春节是旅游高峰期,请您在尽情游览的同时,注意自身安全,为了有效地规避意外风险,建议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因为有些旅游活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并不适合所有人参与,所以,旅游者应该根据自身情况理性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活动项目。五、在旅游途中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或其他意外情况,请您保持冷静,理性面对。为防止损失扩大,请您积极与旅行社配合协商,并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返程后,您可持旅游合同、旅游行程表、团款发票、投诉材料及相关证据到旅游质监部门进行质量投诉。

    六、目前,我国南方的暴雪天气已直接影响到了前往或途经湖南湖北安徽、华东等地区的国内旅游。我们重点提示:春节期间准备前往这些地区出游的游客,一定要密切关注当地的气象、交通、旅游等部门随时发出的预警提示,请您谨慎出行。

    七、旅行社要增强经营风险意识,尽管在旅游过程中难以掌控、非对称信息和不可预见等方面的因素较多,但是,作为经营者来说,应该把旅游活动前与活动中可能发生的困难充分预计到,制定有效措施、做好应急预案、热心服务宾客、规避经营风险。

    八、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前与活动中要切实履行安全提示和告知义务,导游员除介绍风土人情、民俗民风、景点讲解外,还应就可能发生危害安全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提示与说明。九、旅行社在处理任何事情上都要以“游客第一,服务至上”为出发点,以双赢或多赢为目标,一旦发生意外事故,领队或导游员要在第一时间上报情况、搜集事故的各种相关书面证明材料以备取证,这些证据既可以维护旅行社和游客的合法权益,同时又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善后处理阶段由于证据缺失而导致双方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