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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观光旅游团报名手续及办证须知

广东风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发布于2009-11-29 22:42:00 | 来源:网络 | 常识分类:出行装备
台湾观光旅游团报名手续及办证须

(此须知仅供广西籍客人使用,详细办法以相关部门具体实施细则为准)
一、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
1. 交齐团费打正式发票。
按客人正确名字打发票,每个客人打一张发票,公安局办证处只接受本人名字正式发票者办理。

2. 正确填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该审批表除了填写个人资料外,还要注意:
(1)“申请类别”:选择“通行证和签注”,
(2)“拟出境时间”:写报名选择的出发日期,
(3)“申请事由”:选择“旅游”
(4) 南宁市居民在“取证方式”:选择“回公安机关领取”。其他栏不用填写
(5) 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南宁市以外户籍:在“取证方式”:选择“邮政快递”,地址为报名旅行社地址
备注:通行证办理的时间约为15个工作日

3. 提供以下资料。
(1) 填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一份,
(2) 发票正本及复印件。
(3) 身份证和户口本正本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一份,并能清晰看清人像;户口本本人页A4复印件一份(不需要复印地址页)
(4) 白底两寸彩照二张及相片条形码回执及复印件
请将以上资料复印件,按相片回执、身份证、户口本、发票的顺序装订于《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背后。

4. 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
(1) 由申请人本人带齐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当地市一级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具体请与当地公安局咨询)。
(2) 南宁市居民自行前往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证中心办理,办完手续后切记将办证回执传真到报名旅行社。无论客人是市级还是区级单位全部到市出入境大厦办证。
(3) 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南宁市以外户籍:自行前往户口所在地市一级公安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办理后请将受理回执复印件传真到报名旅行社。


二、办理入台证所需资料
1.填写《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申請書》,申请书应详细填写,不得空白,如无数据,亦要填写“无”
2.填写《台湾游报名表》写清分房情况及签订《台湾游报名合同》。
3.大一寸白底彩色相片4张,
4.申请人的身份证影印件2份(正反面都要复,复印人像要清晰)。
5.申请人分以下四类:
(1)有固定工作者(只提供其中一项):
A.本人单位工作证复印件2份(正反面)
B.在职证明1份(用公司抬头纸、须有公司电话、传真、地址)

(2) 不满二十岁、学生:
A.学生证复印件或学校同意函正本(学校抬头、纸须有学校电话、传真、地址)
B.全家户口簿复印份。
C.如果父母不同行,需要提供家长委托函,写明是谁带小孩去台湾游,该人与小孩的关系。不需要做公证。
(3)无工作者:
A.本人五万元以上银行存折证明原件。
B.结婚证复印件。
C.全家户口簿复印件。
(4) 退休人士:
A.退休证复印件(全本复印)。
B.全家户口簿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