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1. 所有复印件都必须用A4纸清晰复印;
2. 游客务必于出发前30天将整套资料递交我社。
3. 使馆受理资料后,会以电话查询等多种途径核实申请人的资料,请保持本人及单位电话畅通有人接听并如实回答,如无人接听电话或回答不准确都有可能造成拒签。
4. 使馆审理申请资料后,会要求部分提交申请的游客来使馆面谈(随机抽取团队人数的30%),如游客拒绝面谈将可能导致本人乃至全团游客签证被拒。在消签过程中游客也可能被要求到使馆面试消签,如遇到此情况请游客谅解。
5. 按照旅游业法规及现行旅游行业规定,因拒签产生的损失由游客自己承担。
6. 申根 旅游签证是团体签证,要求团进团出,游客的护照原件及登记牌须在团队回国后24小时以内交使馆办理销签手续。销签时间通常为15-20天,如因使馆原因造成消签时间较长,游客无法尽早拿到护照,敬请游客谅解。
7. 我公司会根据使馆或签证公司要求,在团队出发前酌情向部分游客收取不少于人民币五万元的担保金。
8. 资料表填写注意事项:A.所有内容务必真实正确;B.单位负责人务必要了解申请人的具体情况;C.家庭成员若有已故者,也请填写姓名、出生日期及出生地,并在“工作学习单位栏”内注明“已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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