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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周 随团旅游该如何维权

西安康辉国际旅行社 | 发布于2009-04-18 10:25:19 | 来源:网络 | 常识分类:权益保护

国庆将至,黄金周又为人们提供了出行的充裕时间。在我国旅游业迅速发展的同时,旅游行业的投诉量也日渐攀升,旅行社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消费者应当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旅游者在选择旅行社时,首先应对旅行社的资质进行审视,看看是否有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原件等。其次要树立品牌意识,而不能只看线路价格。由于近年来旅行社之间竞争十分激烈,利润已降至最低。同一条线路,多家旅行社的价格相差不过三五十元。在这种情况下,应选择有品牌保证的大社。一些小旅行社尽管其推出的线路价格相对便宜一些,但同时风险也大。

  旅行社有一、二、三类之分。这种分类,是国家旅游局根据旅行社接待旅客种类(外国游客、港澳台胞及国内游客等)及旅游线路业务分工而确定。国家旅游局的《旅行暂行条例旅行办法》中规定:一类旅行社经营招揽或接待外国旅游者及华侨与港、澳、台同胞的旅游业务;二类旅行社经营接待外国旅游者及华侨、港澳同胞来中国的旅游业务;三类旅行社负责本国公民在国内的旅游业务。这表明,旅行社的分类,并不是按旅行社的优劣来划分。因此,游客选择旅行社,不应只看旅行社的分类,而应按其经营范围,看其是否有旅游局审批的旅游经营证,是否已交纳旅游质量保证金,是否有足够的公章发票等一系列行业规范管理。

  选好旅行社后,最重要的是别忘了签好合同。旅游合同是处理旅游纠纷的法律依据,如果没有签订旅游合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有效保障。履行合同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尚方宝剑,一定要紧紧抓住。目前旅游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少数旅行社受利益驱使,不讲企业信誉和职业道德,欺骗旅游者的现象较多。其主要手段是钻旅游合同的空子,采用文字游戏,在旅游行程、航班、酒店、景点等合同约定内容上打擦边球,设置陷阱,诱使游客上当。

  如何签订旅游合同?国家旅游局已印发《国内旅游组团合同范本》和《出境旅游合同范本》,对费用、退团、转团、合同变更以及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都有明确规定。游客英语旅行社签订这种规范的履行合同。合同条款中未明确的内容,可以通过签订补充条款来实现。补充条款对旅游行程、价格、违约责任要作明确约定,并附上相应的条件、标准的明细说明。这些都是保护自己权益的重要依据。

  由于旅游是先交钱、后上路的消费,旅游合同自然成为旅游者的护身符。旅游者与旅行社发生纠纷时,尽管有其他的事实认证,但旅游管理部门进行裁定、给“说法”的重要依据仍然是合同。因此,您出行前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如果旅行社不按合同办事,像改变住宿酒店星级、降低用餐标准等,您要将其违约事实和造成的后果真实记录下来,以便今后向有关部门投诉。

  据了解,当前旅游者与旅行社之间的纠纷时有发生。法院审理的旅游诉讼中最感棘手的问题是不少游客要么没有与旅游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即便签订了书面合同也因合同内容过于简单,给案件的审理带来了很大困难。

  当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先与旅行社沟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才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委员会投诉,亦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旅游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已被法院受理的案件,消费者委员会、质检所将不再受理。游客在旅行过程中遇到旅游服务质量问题,合法权益受损时,可以立即去当地旅游质量监督部门投诉;如果游客已旅行归来,可到组团社所在地的旅游质监所递交投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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