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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签注

浙江新世界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 发布于2009-01-12 13:37:09 | 来源:宁波丽景 | 常识分类:其他
香港签注

去香港不需要护照。只要办理《港澳通行证》。到你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就可办。
申办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X33mm、背景为白色)的《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和相同规格照片2张。
2、申请人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再次申请签注可免交)。
3、参加组团旅游的,须交验旅行社发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办理程序及期限
▲首次申请,申请人须亲自办理。再次申请签注和不满16周岁或60周岁以上的申请人,可委托代办(代办人须提交身份证)。
申请资料齐全后,初次申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再次申请7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及依据
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20元/件;二次有效签注40元/件。

2.都在所在城市的“外办”办理。

一、办理短期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及签注所需材料:
  1、任务批件原件(参团单位需提供任务确认件原件和任务通知书复印件)。任务批件一次使用有效;
  2、人员审查批件原件(自行审批部门和单位审批的本单位人员可只提供批准文号);
  3、填写完整的《申请因公往来港澳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及签注事项表》(即“蓝表”,以下简称“事项表”);
  4、填写完整的“因公护照、通行证申请卡”(以下简称“申请卡”)并由申请人本人签名;
  5、申请人半年内正面、免冠、素背景、小二寸软光纸照片三张(其中一张自行贴在“申请卡”上)。
  
  二、办理赴香港、澳门常驻工作签注所需材料:
  1、办理短期通行证及签注所需的全部材料;
  2、派驻香港或澳门常驻工作的派遣单位申请函(列明拟派人员姓名、派驻机构全称、派出人员现任职务、拟任职务及拟在港澳工作年限);
  3、香港入境事务处的复函(含签注号,赴澳门常驻工作不需要);
  4、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在港澳设立中资企业的批文复印件;
  5、国务院港澳办颁发的人员培训结业证复印件。
  
  三、下列情况必须提供国务院港澳办的批件:
  1、副省部级以上(含)领导干部赴港澳;
  2、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之间的官方往来;
  3、中管企业中由中央管理的领导人员赴港澳;
  4、因公赴港澳进行体育比赛或演出且停留时间在30天(不含)以上的;
  5、军队系统人员赴港澳就读、工作及培训的;
  6、内地宗教人员赴港澳就读、工作及培训的;
  7、内地人员赴港澳从事涉及政党、宗教、民族、台湾等政治性、敏感性活动的。
  
  四、办理通行证和签注所需时间:
  
  其它注意事项:
  1、“事项表”为办证单位申办通行证和签注的依据,须认真、准确填写,不得涂改。“事项表”所列赴港澳任务、人数、停留时间等均以任务批件为准,如有变动应另行报批;
  2、“申请卡”中的姓名、出生日期(均以身份证为准)、出生地、汉语拼音等栏目应准确填写,不得使用未经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填写完毕后由申请人本人审核并签名;
  3、照片要求与办理因公护照相同,侧面照、人像模糊、怪发型、戴围巾或多年旧照、翻拍照片、一次成像照片等均不得使用;
  4、持证人不得同时持有两本有效通行证。申办新通行证时须将旧证交原发证机关注销,否则不予办理;
  5、通行证有效期不足三个月(含)的不受理签注申请。申办的签注有效期不得超过通行证有效期;
  6、港澳中资机构常驻工作人员办理延期签注,应在内部审批手续办妥后,凭中央政府驻香港或澳门联络办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到外交部驻香港或澳门公署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手续须在原签注有效期内办理,且本人须在当地(未回内地)。超过签注有效期的,则只能由原申办单位重新办理派出手续。派驻港澳常驻工作年限不得超过6年,持证人也不得申请特区永久居民身份证(通行证“备注”页上有专门“加注”);
  7、因通行证丢失、申办资料有误等原因造成办证后不能出境,申办单位须写出书面报告,经市政府外办报国务院港澳办审核同意后再补办相关通行证和签注;
  8、专管员应及时取回办妥的证件,以免延误当事人使用。为确保证件无误,取证时请对持证人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及签注类别等有关资料进行再次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