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山水旅游黄页 > 旅游常识 > 旅行保健 > 旅游饮食安全常识

旅游饮食安全常识

陕西中北假日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 发布于2008-11-08 07:43:08 | 来源:网络 | 常识分类:旅行保健

秋日出游之鞋袜的选择

鞋子的选择
   俗话说:“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脚对于野外活动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要想脚在活动中争气,就应该善待它、爱护它。走路要慎重选择鞋子,穿不配合目的的鞋子到野外不但危险,还易招致疲劳。若做当日来回的爬山郊游等,穿运动鞋就够了,但若是行李较多的远足或登山活动,就需鞋底厚能稳稳地裹住脚部且较坚固的鞋子,如旅游鞋、登山鞋。
   到野外需穿平常穿惯的鞋子,否则不习惯的鞋常会使脚擦伤或起泡。长时间旅行人的脚会因充血而有所肿胀,因而,在选购鞋子时应当比自己的实际尺码稍大一些,更不能穿紧脚的鞋。
   另外,穿鞋时鞋带一定系紧,若步行途中带子松开,需立刻系好。否则易绊倒自己,也相当危险。
   由于长时间的行走,野外活动的人往往会脚充血肿胀,或因出汗、涉水将鞋弄湿,因而到营地或休息处后要及时换一双宽大的备用鞋(泡沫拖鞋或轻便的布鞋、运动鞋,只要柔软适脚即可), 让脚部放松、休息。
袜子的选择
   选择袜子也要用心,合成纤维吸水性不好,不适合在流汗多的野外活动中使用,以吸水性强的棉制袜较适合野外生活。天寒时,加穿毛质袜较保暖。毛制品即使潮湿,脚亦不觉得冷,是从事野外活动最合适的材料。穿正式登山鞋时,可同时穿着两双毛质袜子。弹性好的袜子是保护脚部的适当条件。在外长距离旅行一般应穿吸汗性好的长筒棉、毛袜。



旅游饮食

   中国饮食文化博大精深,“医食同源”、“药膳同源”将中国的餐饮业发挥得淋漓尽致。近些年来“药膳”“食疗”备受富人推崇,食疗单方和验方也为广大群众所接受。《素问·藏气法时论》:“毒药攻邪,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气味和而服之以补精益气。”唐代著名医药学家孙思邈云:“夫为医者,尚须先晓病源,知其所犯,以食治之,食后不愈,然后用药。”现在一些餐馆的“药膳”“药酒”颇不盛行,作为消费者在用膳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 了解自己的身体,了解自己的病情,应在医生指导下定时、定量服用药膳
   2、 了解餐馆的药膳、药酒的配比情况,看配比量是否符合自己病情需要。
   3、 配方是否经专家或医生审校,操作过程(水火共制)是否按规定炮制。
   4、 明辨食物寒、热、润、燥、阴、阳、浓、淡的属,以免犯虚虚实实之戒。
   5、 家常便饭、普通膳食也应注意配伍禁忌,不可寒热不辨杂糅一处,否则,轻则产生毒反应,重则令人致残殒命,不轻不重则留为隐患,遇乃故“美食家”不可不慎,以免为嘴伤身。
   节戒饮食是治病良方,配伍禁忌是防病根本,为使广大家庭和旅行者免受饮食不周之虞,特将常见的食物配伍禁忌以及病人的饮食节戒介绍如下:
   烧酒(白酒)不能与西红柿同服。
   啤酒不能与海鲜同服。
   汽水不能与桃子同服。
   蜂蜜不可与大葱、韭菜、李子、鲫鱼同食。
   金瓜不可与柴鱼、虾同食。
   毛蟹不可与香瓜、花生仁、柑橘、柿子、荆芥、石榴、茄子、泥鳅、蜂蜜同食。
   田螺不可与大肉、蛤蜊、香瓜、木耳、面条、玉米、冰淇淋同食。
   李子不能与鱼肉、鸡肉、雀肉、鸭卵、蜜浆同食。
   大肉不可与驴肉、甘草同食。
   芹菜、不可与鳖肉同食。
   韭菜、栗子不可与牛肉同食。
   竹笋、梅子不可与羊肉同食。
   鳖肉不可与桃子、苋菜及鸡蛋同食。
   鱼肉不可与荆芥同食。
   木耳不可与鹌鹑同食。
   大蒜、鲤鱼不可与狗肉同食。
   蕃薯不可与鸭肉同食。
   狗肉不可与鸡肉同食。
   红枣不可与膳鱼肉同食。
   牛乳不可与生鱼片同食。
   菠菜不可与牛乳、豆腐同食。
   黄瓜不可与花生仁同食。
   杨梅不可与生葱同食。
   香蕉不可与芋头同食。
   服用维生素C期间忌食河虾或海虾。
   相反的食物还有:
   狗肉反绿豆;羊肉反西瓜;牛肉反栗子;大肉反菱角;兔肉反苋菜;鸭肉反杨梅;鹅肉反鸡蛋;田螺反蚕豆;牡蛎反红糖;黄瓜反花生;香蕉反芋头;甜酒反味酒;鸡蛋反糖精、消炎片;鲫鱼反冬瓜、甘草;木耳反田螺、萝卜;蜂蜜反豆腐、洋葱、鲫鱼;柿子反螃蟹、肉、红薯、白酒等。
   相恶的食品还有:羊肉恶南瓜;狗肉恶葱;小葱恶豆腐;豆浆恶鸡蛋;奶粉恶米汤等。
以上食物相配食,一是降低或抵消了食物中的营养成分和原有作用,二是产生毒性反应或副作用;轻则产生过敏状或肠胃反映,重则杀人夺命,死在顷刻,不轻不重造成潜在损伤,转成慢性疾病,是故吃荤吃素均应严禁戒,望旅行者及家庭用膳时均要仔细分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