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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旅游常识

酒泉康辉国际旅行社敦煌分社 | 发布于2008-10-16 16:46:41 | 来源:网络 | 常识分类:其他
“生态旅游”一词是由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生态旅游特别顾问,H•Ceballos Lascurain于1983年首先提出,它的含义不仅是指所有观赏自然景物的旅行,而且强调被观赏的景物不应受到损失。生态旅游作为一种新的旅游形态,已经成为国际上近年新兴的热点旅游项目。以认识自然,欣赏自然,保护自然,不破坏其生态平衡为基础的生态旅游具有观光、度假、休养、科学考察、探险和科普教育等多重功能,以自然生态景观和人文生态景观为消费客体。旅游者置身于自然、真实、完美的情景中,可以陶冶性情、净化心灵。

   生态旅游对游客的要求: 
   1. 在参观一个地方之前,要了解当地的自然和文化特点。 
   2. 尊重访问目的地文化,不要将自己的文化价值强加于人,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 
   3. 不接近、不追逐、不投喂、不搂抱、不恐吓动物,参观野生动物时,不要穿鲜艳的服装。 
   4. 自觉做到不踏踩珍惜植物。不采集受保护和濒危的动植样品。 
   5. 不购买、不携归被保护生物及制品。 
   6. 不乱丢垃圾、不污染水土,去特殊地区要备用具,将垃圾运回。 
   7. 积极参加保护自然生态的各种有益活动。 
   8. 通过旅游实践,了解自然对人自身的要求,对自己的日常生活与环境的关系取得更清楚的认识。

   生态旅游对旅行社及导游的要求: 
   1.要有引导游客保护自然的观念,旅行策划者(旅行社)要有明确的生态意识,领队、导游要适时对游客进行保护环境的教育。
   2. 选择具备生态旅游条件的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