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名称的来历简说
今天,汉文中的“西藏”(藏文为bodljong)一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是一个相当于省一级的自治区,其全称为西藏自治区(藏文为bodrangskyongljong),有时简称为西藏(bodljong)。西藏自治区的面积为120万平方公里,人口228·88万,全自治区划分为1个地级市即拉萨市、日喀则、阿里、那曲、林芝、昌都、山南等6个专区,下辖1个县级市即日喀则市、71个县、1个县级城关区、899个乡,31个镇。自治区首府设在拉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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