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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质量“缩水”,该如何维权?

海南通达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 | 发布于2008-06-04 10:09:55 | 来源:网络 | 常识分类:权益保护
问:今年“五一”假期,我同家人出门旅游,但其间出现了行程时间、住宿条件等跟约定不一样的情况,闹得很不愉快。回来后,我与旅行社交涉,要求旅行社退费,但遭到拒绝。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律师诊断:从历年的情况看,越是旅游高峰越容易出现服务质量问题,高峰过后往往紧跟着投诉量增加。在出游前,旅游者首先应该辨清自己所选择的旅行社是否正规。一家正规的旅行社应持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缴纳证书》,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没有上述三份文件的,即为非法经营,旅游者万万不可跟他们走。

    此外,参加出境游的旅游者还应该看旅行社是否具备出境游经营资格。其次,旅游者应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书的内容包括行程时间、交通工具的档次、住宿条件、餐馆标准、游览项目、付费方式等,一旦出现问题,有关部门将据此作出处理。所以旅游者应注意审查协议书各项条款,如对一些条款有异议,可与旅行社协商修改。第三,旅游者交费后,应向旅行社索要正式发票。旅游者还应要求旅行社为自己办理境外旅游保险。

    在游玩过程中,一旦出现问题,旅游者应注意保全证据,以便返回后投诉。如问题严重,譬如旅行社“甩团”,旅游者可以及时找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寻求帮助。旅游归来后,旅游者如要投诉,须写好投诉书,亲自到旅行社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填写投诉登记表。如果协商不成,应及时到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