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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用航空局重申:2008年5月1日其严格执行乘机携带行李规定

广西康辉国际旅行社 | 发布于2008-04-26 16:37:13 | 来源:网络 | 常识分类:旅行交通

经济舱乘客:随身携带行李限一件

头等舱乘客:随身行李限二件。

为了保障航空运输安全,国家民用航空局重申,2008年5月1日起严格执行乘机携带行李规定。

      从2008年5月1日起在国内航班上严格执行旅客随身携带物品件数的规定,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2件物品;持公务舱或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1件物品。每件物品的体积均不得超过20CM×40CM×55CM,上述两项总重量不得超过5KG,超过规定件数,重量,体积的限制,要按照规定作为托运行李托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