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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旅游须知

北京领航世纪旅游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 发布于2008-01-24 09:31:38 | 来源:内部 | 常识分类:出行装备

出团前的准备

1. 当您准备或已经开始行团时,旅行社已为您安排好一切服务,请不要提出改变行程等设想,当签证办好后要退团的话,旅行社将收取团费中的50%作为损失费。

2. 请您详细了解此次旅行的行程及航空公司航班情况。

3. 请务必准备常用的平安药及紧急医疗用品,以应不时之需,欧洲医疗费相当昂贵。

4. 请根据季节变化而准备衣物,欧洲气温冬季平均0-5摄氏度,夏季平均20-26摄氏度,晚间较日间低约8-10摄氏度,行装应以轻便舒适为主。(注意:欧洲赌场,音乐会等正式场合要求正式服装,西服及领带),其它场合无特殊要求。

5. 欧洲酒店出于环保意识往往没有牙刷、牙膏、拖鞋等一次性用品,请旅客自行准备好。

6. 建议携带之物品:雨伞、相机、胶卷(欧洲价格贵三至四倍)、电池、太阳镜、沐浴露、洗发精、牙刷、牙膏、拖鞋、护肤品、相片4张,护照复印件(以防证件遗失补办之需)。

7. 欧洲地区使用电压为220V,但插座与国内不一样,因此须自备欧洲式转换插座(双头圆插座)。

8. 在中国口岸出境时,需准备有效护照(已办行程国所需签证),国际机票,(如第一次出境还需准备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填写出境登记卡)。

9. 我国外汇管理规定,出国人员可携带最多不超过6000人民币、2000美元的等值外币出境。目前人民币在欧洲仍然不能使用,所以出国游览必须带美元,且多准备小钞,如1美元、5美元、10美元等方便使用。(注意:在欧洲用美元换当地货币,兑换店会收取5-10%的手续费。欧洲多数商店、免税店可接受美元付款,并按当天汇率计算。)旅客在中国出境时,如手机、录像机、摄像机、自动照相机、手提电脑,请办理申报手续。

10. 进入香港需填入境登记卡,此卡第二联在离港时将提供给香港移民局,欧洲国家出入境无需填写登记卡。

11. 欧洲国家有付小费的传统习惯,请您理解并入乡随俗。到欧洲旅游的客人从行程第一天到行程结束须支付每天4美元的小费(含导游及司机的小费)。

12. 从2002年1月1日开始,以下12个欧洲国家统一使用欧元。这些国家包括:比利时 德国 希腊 西班牙 法国 爱尔兰 意大利 卢森堡 荷兰 奥地利 葡萄牙 芬兰

附参考汇率:

比利时 1 EUR(欧元)=40.3399 BEF

德国 1 EUR =1.95583 DEM

希腊 1 EUR =340.750 GRD

西班牙 1 EUR =166.386 ESP

法国 1 EUR =6.55957 FRF

爱尔兰 1 EUR =0.787564 IEP

意大利 1 EUR =1936.27 ITL

卢森堡 1 EUR =40.3399 LUF

荷兰 1 EUR =2.20371 NLG

奥地利 1 EUR =13.7603 ATS

葡萄牙 1 EUR =200.482 PTE

芬兰 1 EUR =5.94573 F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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