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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旅客人身保险

洛阳市中旅旅行社有限公司 | 发布于2008-01-10 11:57:09 | 来源:网络 | 常识分类:安全常识
在保险日渐发达的今天,我国保险公司已开发了住宿旅客人身保险的新险种。该险种每份保费1元,从住宿之日零时起算,保险期限期15天,期满可续保,一次可投多份。

  每份保险责任分三个方面:

  一为住宿旅客保险金5000元,

  二为住宿旅客见义勇为保险金1万元,

  三为旅客随身物品遭意外损毁或盗抢而丢失的补偿金200元。

  在保险期内,旅客因遭意外事故、外来袭击、谋杀或为保护自身或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而致自身死亡、残疾或身体机能丧失,或随身携带物品遭盗窃、抢劫等而丢失的,保险公司按不同标准支付保险金。此风险也属于自愿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