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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览寺庙的四大禁忌

西安旅游集团—西安海外旅游有限公司 | 发布于2006-03-20 17:28:45 | 来源:网络 | 常识分类:权益保护
 一忌称呼不当。对寺庙的僧人应尊称为“大师”、“法师”,对道士应尊称为“道长”,对住持僧应尊称为“长老”、“方丈”、“禅师”。对喇嘛庙中的僧人应尊称“喇嘛”,即“上师”之意。

  二忌礼节失当。与僧人见面的行礼方式为双手合十,微微低头,或单手竖掌于胸前,头略低,忌用握手、拥抱、摸僧人头部等不当之礼节。

  三忌谈吐不当。与僧人、道人交谈,不应提及杀戮之辞、婚配之事,以及食用腥荤之言,以免引起僧人反感。

  四忌行为举止失当。游览寺庙时不可大声喧哗、指点议论、妄加嘲讽或随便乱走,不可乱动寺庙之物,尤忌乱摸乱刻神像。如遇佛事活动,应静立默视或悄然离开。同时也要照看好自己的孩子,以免因孩子无知而做出失礼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