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北京路上明目张胆抢劫!!!!! [上一篇]

[ 2013-10-17 23:34:00 | 作者:涵之旅 | 出处:转贴 | 天气:晴 ] 字体:

城管在这些事情上处理方法和处理态度确实看不过去,我只是个市民我希望社会的稳定和和谐,我不偏袒任何一方,大家想想!“城管人士”每天的工作是是什么?每天做什么?工作的劳动强度可以和哪个大叔的生活艰辛相比吗?完全不可以?我亲眼所见的就是几个膘型大汉,无论是身高也好还是体态也好都有,天壤之别。试想如果这人没有了生活来源是不是会危害社会的稳定。是不是会给社会治安带来隐患。这么浅显的道理?好有的着我们广大市民讲吗?如果那天没有饭吃了,会不会去偷,会不会去抢,会不会带来更多的危害呢?一定要等到到了满足最低保障的条件后再拿纳税人的钱去补助这些地层人士吗?是不是在浪费纳税人的钱呢? ?????????????????? 这样的结果可能是社会矛盾的极化。
事件时间: 2007年6月10日17:06分
事件地点: 市北京路科技书店门口
当事双方: 肩挑水果的阿叔(40-50岁) 、 广州城管(应该是北京路城市综合管理大队)。
事件过程: 阿叔挑着箩筐(箩筐里面有水果)从中山四路走到科技书店门口 刚刚一放下箩筐(并无摆买的动作和迹象,应该是短暂的歇息后要继续前行),就被4名高大威猛身着城市管理服装,强匪行经的人事围困。4个人分工明细 ,其中一个人拿着阿叔的扁担,其中例外两个人拿着阿叔的两个箩筐, 还有一个人电话连线运输大队;5分钟后一辆大卡车赶到,城市人员的增援的大部队也赶到,强行抢走阿叔箩筐。

当事的对白:
作者:阿叔你为什么在这里来摆买?
阿叔:我没有,我只是在放下休息一下,我不敢在这里摆买,我想去广卫路那边。
作者:那你去广卫路还是摆卖?
阿叔:我也没有办法呀,年纪这么大了,我老婆也没有工作,每天就靠这个赚点小钱,小孩还在读书,哎!。
作者:那你为什么不自己开个小店买水果呢?
阿叔:也做过,开不起了,工商税务的没个月要很多缴费,现在铺位租金又加了。我明天都不知道做什么,这两个箩筐是我花40块钱买回来的,现在又被没收了。



思考:1、这群城管的这种行经就是抢劫行为(公民有携带自己合法物品出行的自由)。
2、这群城管抢劫物品不知道去里那里。没有登记明细,没有监督部门,简直就是为所欲为;不知道这个野蛮行经权利是谁赋予的。
3、假如肩挑水果的阿叔就是小商贩 ,作为一个管理者考虑过弱事群体怎么生存; 最简单道理阿叔是自己在合法劳动,获取劳动报酬。


作者意见:作为城市管理者不具备任意掠夺民众私有合法财产权利。
作为城市管理者不可以剥夺民众唯一谋生的途径。
作为城市管理者应该对罚没的财物的处理有明晰的登记,处理过程有严格的监管;否则这个管理团队就是一个合法的抢劫团伙。


冷漠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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