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投诉受理基本程序 [上一篇]

[ 2013-10-17 23:34:00 | 作者:大连文静 | 出处:转贴 | 天气:晴 ] 字体:

如果在旅游期间发生争执,投诉的时候一定要了解投诉程序啊!
旅游投诉受理基本程序
一、投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诉者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旅游者、海外旅行商、国内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

2、有明确的被投诉者、具体的投诉请求和事实根据。

3、属于本规定所列的旅游投诉范围。

二、投诉者应当向旅游投诉管理机关递交投诉状,并按被投诉者数提出副本。

递交投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诉,由旅游投诉管理机关记入笔录,并由本人签字。

三、投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投诉者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年龄、单位(团队)名称及地址。

2、被投诉者的单位名称或姓名、所在地。

3、投诉请求和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

四、投诉者有权了解投诉的处理情况;有权请示调解;有权与被投诉者自行和解;有权放弃或变更投诉请求。

五、被投诉者可以与投诉者自行和解,向投诉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也可以依据事实,反驳投诉请求,提出申辩,请示保护其合法权益。

六、被投诉者应当协助旅游投诉管理机关调查核实旅游投诉、提供证据,不得隐情阻碍调查工作。

七、被投诉者接到投诉状或者口头投诉,应当调查核实,与投诉者自行协商解决纠纷;不能自行和解的,应当及时移送旅游投诉管理机关,由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审查处理。

八、旅游投诉管理机关作出受理决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被投诉者。被投诉者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被投诉事由;

2、调查核实过程;

3、基本事实与证据;

4、责任及处理意见。

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应当对被投诉者的书面答复进行复查。

九、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处理投诉案件,能够调解的,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促进投诉者与被投诉者互相凉解,达成协议。

分类:默认分类 | 评论:1 | 引用通告 | 阅读次数(1515)

Tag:旅游 投诉

暂时没有回复

验 证:  

标 题:

内 容:

导航

归档

我的简历

  • 昵称:大连文静
  • 注册日期:2007年01月01日
  • 城市:大连

公告

欢迎您来到文静茶苑,喝喝茶,聊聊天。将您的旅游感受、经历一一展示在这里,将您认为最美丽的记忆留下。让我们一起感受生活的快乐,让我们一起体验旅游的浪漫!

大连鑫程商务旅行社
请点击以下网站了解更多旅游信息:
www.ss0411.com
电话:0411- 82807283/82829887/82823887/88232739
传真:0411-82807283
联系人:唐文静:13941152520
MSN:wenjing111932@hotmail.com
QQ:314663530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19号北方大酒店店商务楼A401室

最新回复

  • 暂时没有回复

统计

  • 访问人数:3163089 人
  • 创建时间:2007年01月01日
  • 发表文章:270 篇
  • 上传相片:17 张
  • 回复总数:0 篇
  • 阅读总数:337356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