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驴友失踪续:四川省登协首开罚单引热议 [上一篇]

[ 2013-10-17 23:34:00 | 作者:旅游酒店会议 | 出处:原创 | 天气:晴 ] 字体:

出搜救费!交罚款!进黑名单!四川省登山协会和四姑娘山景区终于决定要逗硬了!可昨日上午先是说罚款500元,支付29600元搜救费,到下午改称罚款金额还须再行商定,搜救费则压缩到了3600元。省登协对国内违规驴友开出的第一单处罚显得如此“犹抱琵琶半遮面”,登协秘书长何怡元坦言“很尴尬”,并称现行户外运动管理办法亟待进一步完善。   争议:   网友说“罚” 七成网友赞成收费   昨日上午,省登协的处罚决定通过各大媒体发出后,立即在网上引来热议。搜救费该不该驴友承担,成为首当其冲的焦点。即时调查显示,72.2%的网友支持让驴友支付搜救费用,“这些旅行者系违规穿越景区,导致政府组织大量资源救助,当然要收费。” 25.2%的网友则表示反对,认为“人道主义救援不应该收费,违规行为也不应收费”。省登协当时表示,由政府出面的搜救免去了费用,但是驴友团队需支付省登协和四姑娘山景区产生的搜救费用共计29600元。驴友领队许宁在现场表示接受,但要求提供详细搜救人员清单和搜救费用明细。   正方:花费太大收费合理   网友“夏天的科”:搜救一名失踪者少则几百元,多则上万元,每年花费在搜救上的费用不是笔小数目,应该收费,也给驴友们敲个警钟,冒险可以,但是别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网友“周周”:虽然最终驴友走出来了,但浪费了太多的资源,给点搜救费合情合理。   反方:   半夜出门被抢要付“破案费”?   网友“Cloud-Wu”:就好像半夜出门的时候被绑架或者被抢了,因为你半夜出入偏僻环境,所以你需要另外付费警察才会帮你挽回损失,完了还谴责你浪费公共资源,一定要感恩。   省登协秘书长何怡元说,之前的搜救之所以没有要求被搜救人或其家属支付搜救费,是因为“出了事还不好处罚”。他同时坦言,考虑到频繁搜救的难处,“省体育局和国家户外运动管理中心对省登协有一定支持”。   到昨日下午4时,省登协传出消息,四姑娘山景区表示放弃追偿要求,驴友需支付的搜救费用因而陡降至3600元,省登协表示,这3600元包括2000元的救援补贴费和1600元的车辆租用费。   登协说“尴尬”   “罚”力不够500元无关痛痒   仅仅是500元的罚款,网友们也争得口水四溅。网友“水姜花开”留言说:“什么协会指定个什么办法都可以罚款哇……”就在前日,四姑娘山管理局户外运动管理中心主任曾凡荣面对追问,曾无奈地表示:“都问为啥不处理,都说处罚不是目的。但问题是,拿什么依据处罚人家呢?”   省登协也没有直接的处罚依据,而是结合《国内登山管理办法》和《外国人来华登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套用而来的,此前何怡元称,对违规登山可以处以500元到2000元的罚款,可此次失踪驴友进行的穿越或徒步活动,对其管理目前来说是空白。但到昨日,省登协副秘书长高敏又解读说,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于2005年下发的《关于将山地户外运动设立为我国正式开展的体育项目》,山地户外运动、穿越活动都隶属于登山探险活动项目下属分项。据悉,这是自2004年起对我省开展的户外运动有文献记录以来,省登协针对国内违规户外运动爱好者第一次作出的经济处罚。   对驴友团队罚款500元,大多数网友都认为不能以儆效尤,省登协自身也认为有些“无关痛痒”,另外,四姑娘山景区方面决定将9名驴友拉进黑名单,三年内他们不能在四姑娘山景区从事相关户外运动,省登协有关负责人告诉成都晚报记者,其实真要问责,驴友擅闯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大熊猫核心栖息地,还能算上一条,只是卧龙方面表示不会追责。到了下午,省登协表示,罚款金额还在敲定中,“正在报送省体育局法制科”,预计今天才会出结果。   反思   四姑娘山管理局:将推四大措施加强登山管理   目前,失去联系的2支搜救队伍依然没有出山。四姑娘山管理局户外运动管理中心主任曾凡荣表示,此次意外,暴露了管理局在户外运动中不健全的地方,下一步,管理局将进一步完善管理规定,将同省登山协会合作,加强对高山向导的资格审核;加强对景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新建营地、追踪系统、登山保护设施和警示牌等。另外,管理局还将加强宣传,联合主管部门,把景区禁止开展的项目在网络、电视等媒体上进行公告。同时,管理局还将效仿国外,采取电话回访的形式,及时了解游客的行踪。曾凡荣还表示,四姑娘山计划于明年成立户外运动学校,对上山前的户外运动者进行基本技能的培训。   省登协:搜救守法驴友 或不追讨搜救费   “由于目前国内尚无一套专门的山地户外运动管理办法,所以加强户外运动管理的法制建设,让每个户外项目的管理都有法可依已经刻不容缓。”高敏说,本月19日,国家体育总局将召开会议,讨论制定一套专门的山地户外运动管理办法,对徒步穿越、
出搜救费!交罚款!进黑名单!四川省登山协会和四姑娘山景区终于决定要逗硬了!可昨日上午先是说罚款500元,支付29600元搜救费,到下午改称罚款金额还须再行商定,搜救费则压缩到了3600元。省登协对国内违规驴友开出的第一单处罚显得如此“犹抱琵琶半遮面”,登协秘书长何怡元坦言“很尴尬”,并称现行户外运动管理办法亟待进一步完善。

  争议:

  网友说“罚” 七成网友赞成收费

  昨日上午,省登协的处罚决定通过各大媒体发出后,立即在网上引来热议。搜救费该不该驴友承担,成为首当其冲的焦点。即时调查显示,72.2%的网友支持让驴友支付搜救费用,“这些旅行者系违规穿越景区,导致政府组织大量资源救助,当然要收费。” 25.2%的网友则表示反对,认为“人道主义救援不应该收费,违规行为也不应收费”。省登协当时表示,由政府出面的搜救免去了费用,但是驴友团队需支付省登协和四姑娘山景区产生的搜救费用共计29600元。驴友领队许宁在现场表示接受,但要求提供详细搜救人员清单和搜救费用明细。

  正方:花费太大收费合理

  网友“夏天的科”:搜救一名失踪者少则几百元,多则上万元,每年花费在搜救上的费用不是笔小数目,应该收费,也给驴友们敲个警钟,冒险可以,但是别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网友“周周”:虽然最终驴友走出来了,但浪费了太多的资源,给点搜救费合情合理。

  反方:

  半夜出门被抢要付“破案费”?

  网友“Cloud-Wu”:就好像半夜出门的时候被绑架或者被抢了,因为你半夜出入偏僻环境,所以你需要另外付费警察才会帮你挽回损失,完了还谴责你浪费公共资源,一定要感恩。

  省登协秘书长何怡元说,之前的搜救之所以没有要求被搜救人或其家属支付搜救费,是因为“出了事还不好处罚”。他同时坦言,考虑到频繁搜救的难处,“省体育局和国家户外运动管理中心对省登协有一定支持”。

  到昨日下午4时,省登协传出消息,四姑娘山景区表示放弃追偿要求,驴友需支付的搜救费用因而陡降至3600元,省登协表示,这3600元包括2000元的救援补贴费和1600元的车辆租用费。

  登协说“尴尬”

  “罚”力不够500元无关痛痒

  仅仅是500元的罚款,网友们也争得口水四溅。网友“水姜花开”留言说:“什么协会指定个什么办法都可以罚款哇……”就在前日,四姑娘山管理局户外运动管理中心主任曾凡荣面对追问,曾无奈地表示:“都问为啥不处理,都说处罚不是目的。但问题是,拿什么依据处罚人家呢?”

  省登协也没有直接的处罚依据,而是结合《国内登山管理办法》和《外国人来华登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套用而来的,此前何怡元称,对违规登山可以处以500元到2000元的罚款,可此次失踪驴友进行的穿越或徒步活动,对其管理目前来说是空白。但到昨日,省登协副秘书长高敏又解读说,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于2005年下发的《关于将山地户外运动设立为我国正式开展的体育项目》,山地户外运动、穿越活动都隶属于登山探险活动项目下属分项。据悉,这是自2004年起对我省开展的户外运动有文献记录以来,省登协针对国内违规户外运动爱好者第一次作出的经济处罚。

  对驴友团队罚款500元,大多数网友都认为不能以儆效尤,省登协自身也认为有些“无关痛痒”,另外,四姑娘山景区方面决定将9名驴友拉进黑名单,三年内他们不能在四姑娘山景区从事相关户外运动,省登协有关负责人告诉成都晚报记者,其实真要问责,驴友擅闯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大熊猫核心栖息地,还能算上一条,只是卧龙方面表示不会追责。到了下午,省登协表示,罚款金额还在敲定中,“正在报送省体育局法制科”,预计今天才会出结果。

  反思

  四姑娘山管理局:将推四大措施加强登山管理

  目前,失去联系的2支搜救队伍依然没有出山。四姑娘山管理局户外运动管理中心主任曾凡荣表示,此次意外,暴露了管理局在户外运动中不健全的地方,下一步,管理局将进一步完善管理规定,将同省登山协会合作,加强对高山向导的资格审核;加强对景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新建营地、追踪系统、登山保护设施和警示牌等。另外,管理局还将加强宣传,联合主管部门,把景区禁止开展的项目在网络、电视等媒体上进行公告。同时,管理局还将效仿国外,采取电话回访的形式,及时了解游客的行踪。曾凡荣还表示,四姑娘山计划于明年成立户外运动学校,对上山前的户外运动者进行基本技能的培训。

  省登协:搜救守法驴友 或不追讨搜救费

  “由于目前国内尚无一套专门的山地户外运动管理办法,所以加强户外运动管理的法制建设,让每个户外项目的管理都有法可依已经刻不容缓。”高敏说,本月19日,国家体育总局将召开会议,讨论制定一套专门的山地户外运动管理办法,对徒步穿越、露营、速溪等项目进行细化的管理,“随着这套办法的制定,四川省也将很快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另外,希望今后赋予登山管理人员一线执法权。“特种行业就应该有特殊办法。”何怡元说,目前户外运动管理是有执法权的人往往不在现场,而在现场的管理人员却没有执法权,“导致明明发现违规却不能制止的情况出现。”高敏说,将建立科学有效的救援体系,对于遵纪守法的户外运动爱好者,考虑从其登记费中提取部分作为工作经费,再结合商业赞助,搜救后不会追偿搜救费,但是对违规驴友,将坚决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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