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中心唯一现房销售 [上一篇]

[ 2013-10-17 23:34:00 | 作者:桂林旅游通 | 出处:原创 | 天气:晴 ] 字体:

  桂林晚报记者梁剑 通讯员莫桂伙报道:《广告法》中明确规定,在广告用语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唯一”等用语,可市内一房产公司在网易等一些网站上却打出“桂林市中心唯一现房销售”等语言,工商部门责令其立即改正。   10月底,桂林市经检支队接到市民举报称,市内一楼盘在网易等一些网站上公然打出违法广告用语,请求工商部门查实。   对此,该支队执法人员立即对此进行调查。通过浏览网站发现,该房产公司在网易等一些网站上的确发布了一些广告,其中有两条广告用语中出现了“最优质的生活配套设施”、“桂林市中心唯一现房销售”等语言。   执法人员说,这些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关于广告用语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唯一”等用语,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以及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利用广告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规定。   对于执法人员的调查,该房产公司表示,不知道这类词语不能用于广告当中。   最后,执法人员立即要求该房产公司将这些广告改正,并对此进行立案调查。   昨天,执法人员了解到,网站上的违规广告已被改正,下一步,工商部门将对发布违规广告者进行相应处罚。
  桂林晚报记者梁剑 通讯员莫桂伙报道:《广告法》中明确规定,在广告用语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唯一”等用语,可市内一房产公司在网易等一些网站上却打出“桂林市中心唯一现房销售”等语言,工商部门责令其立即改正。

  10月底,桂林市经检支队接到市民举报称,市内一楼盘在网易等一些网站上公然打出违法广告用语,请求工商部门查实。

  对此,该支队执法人员立即对此进行调查。通过浏览网站发现,该房产公司在网易等一些网站上的确发布了一些广告,其中有两条广告用语中出现了“最优质的生活配套设施”、“桂林市中心唯一现房销售”等语言。

  执法人员说,这些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关于广告用语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唯一”等用语,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以及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利用广告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规定。

  对于执法人员的调查,该房产公司表示,不知道这类词语不能用于广告当中。

  最后,执法人员立即要求该房产公司将这些广告改正,并对此进行立案调查。

  昨天,执法人员了解到,网站上的违规广告已被改正,下一步,工商部门将对发布违规广告者进行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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