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一定要提供的资料 (请在□内打“√”) | 资料说明 |
□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 ★ 护照尾页“持照人签名”处用正楷写上自己的中文姓名。 ★ 请检查护照是否需要更换(有效期在递交申请时至少要大于6个月以上)。 ★ 护照首尾页及所有信息页的复印件 ★ 旧护照原件有发达国家出境记录请提供 |
□ 照片 | ★ 最近六个月内拍照的白底正面免冠彩照三张(3.5×4.5cm) |
□ 身份证复印件 | ★ 身份证正反两面的复印件,临时身份证无效。 |
□ 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 ★ 户口本原件以及整本有信息页的复印件。(无需翻译) |
□ 资产证明原件 | ★ 最近3至6 个月的银行对账单原件(建议余额总和不下5万元人民币), 无需存款证明! ★ 如果您的存折在近2个月突然存入大额存款,会使签证官怀疑您的收入来源。 ★ 房产证,汽车行驶证或股票、债券等复印件可作为辅助的材料 |
□ 公司准假信原件 | ★ 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英文件,或者中文件附上英文翻译),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① 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② 签字人员(要求不是申请人本人)的姓名和职务;③ 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④准假证明; ⑤ 访问目的; ⑥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的证明; ⑦支付旅行和生活费用的单位或个人. ★ 或提供2张有公司抬头、公章及负责人签字的空白信笺纸予我司翻译打印 |
□ 中方营业执照 | ★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有效) |
□ 退休人员 | ★ 退休证,养老金或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
□ 未就业成年人 | ★ 已婚者:配偶的在职证明英文原件和收入证明+婚姻关系公证书(由外交部认证) ★ 若是单身/离异/丧偶: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
□ 未成年人 (18岁以下) | ★ 学生证 + 学校出具的证明信原件,包含如下信息: ①完整的学校地址及电话;②准假证明;③批准人的姓名及职位;④复印件一份。 ★ 未成年单独旅行或者和单方家长旅行时:①(当未成年人单独旅行时)由双方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出具的,或者(当未成年人跟随单方家长或监护人旅行时)由不同行的另一方家长或者监护人出具的出行同意书的公证书,并由外交部认证;在中国境外办理时由境外相关政府机构办理该公证。② 家庭关系或监护关系公证书,并由外交部认证。 |
□ (官方)邀请函 【最近6个月内开具的】 | ★ 必须按照规定填写”Annexe 3bis”/”Bijlage 3bis”担保函原件,此函必须由拥有足够资源并且拥有比利时国籍或永久居留证的个人(赞助人)签署。也适用于拥有独立收入的夫妻,只要一方可以签署这个份担保函,这方就必须拥有足够的个人生活资源。若这对夫妻可以提供证明他们的婚姻为共同拥有财产的模式,则双方的合并收入可考虑,则另外提供结婚证。此担保函的有效期为6个月内。 |
□ 邀请人财务担保原件 | ★ 如果邀请人在比利时居住应提交:该邀请人在最近3个月内的固定收入证明或邀请人出具的在申根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声明。 ★ 如果邀请人在中国居住并邀请签证申请人一同前往比利时旅行,则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已签字的担保书! ②中国居留许可复印件,③由雇主开具的收入证明,④在目的地国家的居住证明或申根国接待家庭提供的邀请信。 |
□ 关系证明文件 | ★ 探亲签证:需提交经外交部认证的申请人和邀请人亲属关系公证书 ★ 访友签证:需提交能证明申请人和邀请人朋友关系的原件材料,合影照片,往来邮件,邀请信等。 |
□ 机票往返预订单 | ★ 往返行程的机票预订单 ★ 当申请多次入境签证时,首次旅行的机票预订单 ★ 注意:需为确认的往返机票,机票应该在签证颁发后出票付款! |
□ 境外保险单 | ★ 符合申根国家适用的保险原件+复印件,①须涵盖医疗保险和送返费用,医疗保险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 ②须覆盖整个行程 (若无我司可代买) |
□ 比利时申请表(请下载) | ★ 申请者本人在第37项和最后一页最后一项签名,总共二处签名。(签名须与护照签名一致) |
□ 代交申请委托书(请下载) | ★ 申请者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签名须与护照签名一致) |
□ 个人资料表(请下载) | ★ 表格内容将会被翻译成英文后正式递交签证申请;请您如实、完整填写。 |